第二节 主管部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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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68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主管部门
分类号: F427
页数: 2
页码: 281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工业主管部门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工业 主管部门

内容

1954年,公私合营工业企业建立以公方代表工人、厂长和私方厂长组成的企业管理委员会。同年8月3日成立广昌县手工业管理科,管理全县手工业。
  1956年5月21日,手工业管理科改为广昌县手工业管理局。是年,国营企业增多,成立工业交通局,管理全县工矿企业。
  1958年,全民大办工业,大炼钢铁。1959年2月撤销工业交通局,设立工业局;7月增设冶金局,加强对全县工业的领导。
  1961年3月,县手工业管理局改为县社办工业局,管理权限不变。
  1962年,工业实行调整,县工业局与交通局合并为工业交通局。全县国营工矿企业隶属工业交通局管理。同年,社办工业局更名为手工业管理局。
  1965年7月,成立广昌县经济委员会,对全县国营、集体工业实行集中领导。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级管理部门被冲垮。
  1967年3月,广昌县抓革命促生产临时委员会成立,委员会下设工交办公室管理全县工业。
  1969年4月,成立广昌县手工业合作社联社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全县手工业由领导小组领导管理。
  1970年6月,恢复广昌县工业局,管理全县国营工矿企业。
  1972年5月,恢复广昌县手工业管理局,管理全县大集体企业和社队工业企业。
  1974年8月,手工业管理局更名为二轻工业局,管理权限不变。
  1976年1月,工业局与交通局合并为工业交通局,管理全县国营工业。
  1978年,增设社队企业管理局,二轻工业局并入。管理权限移交社队企业管理局。
  1980年,撤消工业交通局,恢复经济委员会,管理全县国营工矿企业。
  1981年,二轻工业局从社队企业管理局分出,管理全县县办大集体工业企业。
  至1990年,县内尚有各局主办的工业企业,仍由各主管局管理。其中:自来水厂、建材厂隶属城建环保局;食品厂隶属商业局;饲料公司、粮油加工厂隶属粮食局;青桐,河东电站,东坊电站,电力公司隶属水电局;林业局、翠雷山垦殖场办的各厂和林场分别隶属林业局和垦殖场。县经委仅在业务上给予指导性管理。
  广昌县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1984、1990年经济效益主要指标比较表单位:个、元、天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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