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面积、蓄积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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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55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面积、蓄积量
分类号: S757
页数: 2
页码: 229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森林资源面积、蓄积量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森林资源 面积 蓄积量

内容

南宋绍兴八年(1138年),广昌县有官山22.2亩,民山7212.2亩(每亩合今0.84市亩)。清代官山22.2亩,民山7312.2亩(一亩合今0.87市亩)①(①宋至清代,山林按亩征税。)。森林茂密,“无童山,无浊水。”②(②见清同治六年《广昌县志》。)。
  1929年(民国18年),广昌县有天然林200余亩③(③民国时期征用兵工用材,民众不堪其苦,官吏怕其怨,为“避征徭”,故隐匿面积。),人工林50市亩,荒山126市亩。1946年,森林面积7077市亩。宜林地7658市亩,占山地面积的48%。活立木蓄积量8万立方米,其中兵工用材蓄积量1.6万立方米,交通用材2万立方米;薪炭用材2.3万立方米;其他用材2.1万立方米。是年采伐量超过活立木生长量1.1万立方米。
  1955年10月,江西省林业厅调查队调查统计,广昌县上半年发生山林火灾133次,烧毁山林是当年造林面积的25倍,即175万市亩。
  1958年,“大跃进”中,“大炼钢铁”,砍伐备战木材,这一年全县减少木材蓄积约4.06万立方米。是当年活立木生长量的2.29倍。
  1960年6月,林业“三化”(即林木良种壮苗化、造林速生丰产化、社队林场基地化)规划调查:木材资源比1957年减少7.2万立方米;毛竹减少104.67万根。
  1975年,省一类森林资源调查:广昌县非林业用地60.47万市亩,占林业用地33.6%;总材积连年生长率6.68%;森林覆盖率50.3%。
  1981年省二类森林资源清查:广昌县森林覆盖率47.35%;木材总消耗量33.8万立方米,其中上交材占10.3%,工业用材占4.2%,民用材占24.3%,木制品占2.2%,柴炭占59%;消耗量是二类资源清查所确定年伐量5.02万立方米的6.73倍,是活立木年均生长量20.58万立方米的1.64倍,致使相当部分原来比较完好的林分变为稀疏残林。加上砍多造少,采育比例失调,导致森林资源日趋减少。
  1990年底,全县实有林地面积112.3178万市亩,占山地面积81.96%,其中:宜林荒山42.2万市亩,活立木蓄积量298.8117万立方米,毛竹497.15万根。
  广昌县森林调查统计表单位:万市亩、万立方米、万根广昌县林业用地及森林面积蓄积情况表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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