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产品亩利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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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548
颗粒名称: 一、农产品亩利润
分类号: F327
页数: 2
页码: 222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经营效益中农产品亩利润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经营效益 农产品利润

内容

单作效益民国时期,农作物亩产水平低。水稻亩均产谷长期徘徊在130~150公斤之间,仅比明正德十年(1515年)亩产谷两石略高,甚或低于此数,经济效益差。1942年(民国31年),《江西粮政》第一卷第一期曾记载上年早稻每市亩的生产成本:总计投资成本(法币)81元,其中含:人工50元,畜力5元,肥料8元,种子款2元,农具折旧费4元,捐赋12元;亩均生产稻谷100公斤,总产值112元,收支两抵,亩利润31元,经济作物产品成本,无资料可查。
  新中国成立后,农产品亩均利润,主要通过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来实现。1985年以来,农户家庭经营主要农产品投入、产出情况如下表(白莲、晒烟生产投入、产出情况详见《三大特产》卷。) 广昌县稻谷亩均成本核算情况表单位:公斤、元、人工/元复种效益1985年开始,推行莲套稻和烟、稻连作,达到莲、烟、稻不争地,减少冬闲田,提高土地使用率。其中,1988年白莲套种晚稻面积.9.700市亩,虽然亩均减少莲子2.5公斤,却增加了稻谷250公斤,亩均利润比白莲单作增长33%。同年又推广烟叶一晚稻秧一晚稻连作制,总面积5336市亩,占烟田总面积地44.1%,为全县节省了近一半面积的晚稻秧田。
  广昌县苎麻、红薯亩均成本核算情况表单位:公斤、元、工/元广昌县莲、烟、稻复种亩均效益情况表说明:莲套稻、莲单作二项数字是1987年的,烟秧稻一项则是1989年数字。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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