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耕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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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47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耕地
分类号: F321
页数: 1
页码: 183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农业生产基本条件的耕地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生产条件 耕地

内容

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有耕地折今201436市亩,人均耕地5.31市亩,清同治八年(1869年)耕地227240市亩,人均耕地0.61市亩。1930年(民国19年)、1936、1947、1949年耕地分别为222000、221526、217577、217505市亩,人均耕地分别为1.94、2.41、3.29、2.94市亩。
  新中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于1950年1月推行鼓励垦荒政策,开生荒,5年内免交公粮;开熟荒,3年内免交公粮。农民开荒积极性高。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垦荒总面积11672市亩,年均2334市亩,是垦荒最多的时期。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耕地占用加剧,共减少耕地面积19715市亩,年均减少3942市亩,其中农田基本建设减少3934市亩;非农田基本建设减少耕地15781市亩。又行政区划调整净增耕地8197市亩,内含1954年南丰县辖的苦竹划回广昌,增加耕地138市亩;同年,将广昌县驿前区西水乡坪下村划给宁都县,划出耕地390市亩。1955年划入宁都县辖的柯树、芦斜,增加耕地8449市亩。全县人均耕地面积1952年为2.56市亩,低于全国人均(2.8市亩)水平;1957年人均2.46市亩,低于全国人均(2.6市亩)的水平;1979年人均1.35市亩,1990,年人均仅1.14市亩。
  广昌县耕地增减变化单位:市亩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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