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民所有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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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473
颗粒名称: 二、全民所有制
分类号: F014.1
页数: 1
页码: 181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农业生产关系的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社会主义 土地公有制

内容

1952年以来,先后兴办国营农场(现为农业科学研究所)、垦殖场、鱼种场、园艺场、林场和白莲科研所等全民所有制单位,成为全县农业生产、科研基地。1985年共拥有耕地1332市亩,至1990年有所减少,仅有1157市亩。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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