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财经纪律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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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419
颗粒名称: 二、财经纪律检查
分类号: F123
页数: 2
页码: 148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国民经济管理的审计管理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国民经济 审计管理

内容

新中国成立后,县财政业务部门每年组织一、二次财务检查,县人民政府和县纪律检查部门组织财政纪律检查也常进行。
  1978年5月,对县属行政、企事业单位,进行一个多月的检查,查出贪污公款0.677万元,计划外基建3.76万元,挪用流动资金2万元。
  1982年财务检查,清理各单位偷、漏、截留利税,增加财政收入9.57万元。
  1983年进行2次财务检查。下半年检审77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26.76万元,分别处理后,增加财政收入4.83万元。
  1984年1月县审计局成立后,即对全县120应审计单位调查摸底。7月开始试审工作,并配合财政部门开展企业财务大检查。在6个月对县财政局、县林业局等6个核算单位试审工作中,查出违反财经纪律金额25.32万元,其中应上交财政收入15.58万元,当年入库金额2.74万元。查出的主要项额有:截留应上交财政收入99.93万元,乱挤乱摊成本费用5.01万元,压低木材销售价格扩大亏损0.79万元,挪用重点工程款、养路经费购买汽车、建房计6.92万元,其他违纪2.64万元。1985年审计单位50个,查出违纪金额100.6万元,上缴财政47.7万元。1986年审计单位42个,查出违纪金额86.5万元,上缴财政17.8万元。1987年审计单位42个,查出违纪金额69.8万元,上缴财政24万元。1988年审计单位47个,查出违纪金额43万元,缴财政3万元。1989年审计单位50个,查出违纪金额63万元,缴财政8.8万元。
  1990年审计项目12个,审计单位59个,完成计划应审项目118%,查出违纪金额42万元,缴财政8万元。内审50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31万元,促进单位增收节支29万元,揭露损失浪费25万元。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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