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审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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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41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审计管理
分类号: F123
页数: 2
页码: 148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国民经济管理的审计管理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国民经济 审计管理

内容

一、审计机构 1936年(民国25年),建立县级财政审计制度,由县财务委员会负责审核工作。
  1950年县人民政府内设审计一职,10月增设财政检查员。
  1958年地方财政的审计监督,由财政、税务、金融等机构进行专业监督。县财政局内设财政监察员。
  1969年县财政局内设财政监察组,1976年恢复财政局,后于1981年1、0月增设财政监察股。
  1982年7月县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各乡(镇)均设财政监察通讯员,共24名,大多由该单位财会人员兼任。
  1984年1月7日,成立县审计局,专司全县财政审计、监督。县财政局的财政监察股同时撤销。县审计局实行上级审计部门和地方行政的双重领导体制。
  1988年4月12日,成立广昌县审计事务所,开展社会审计,主要工作项目是注册资金验证,企业上等级公证审计,集体企业厂长(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停缓跟踪审计等。
  1989年3月13日,县审计局内设立人事秘书股、企业审计股和行政事业审计股。
  1990年,全县建立内审机构10个,配备内审人员18名。
  一、财经纪律检查新中国成立后,县财政业务部门每年组织一、二次财务检查,县人民政府和县纪律检查部门组织财政纪律检查也常进行。
  1978年5月,对县属行政、企事业单位,进行一个多月的检查,查出贪污公款0.677万元,计划外基建3.76万元,挪用流动资金2万元。
  1982年财务检查,清理各单位偷、漏、截留利税,增加财政收入9.57万元。
  1983年进行2次财务检查。下半年检审77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26.76万元,分别处理后,增加财政收入4.83万元。
  1984年1月县审计局成立后,即对全县120应审计单位调查摸底。7月开始试审工作,并配合财政部门开展企业财务大检查。在6个月对县财政局、县林业局等6个核算单位试审工作中,查出违反财经纪律金额25.32万元,其中应上交财政收入15.58万元,当年入库金额2.74万元。查出的主要项额有:截留应上交财政收入99.93万元,乱挤乱摊成本费用5.01万元,压低木材销售价格扩大亏损0.79万元,挪用重点工程款、养路经费购买汽车、建房计6.92万元,其他违纪2.64万元。
  1985年审计单位50个,查出违纪金额100.6万元,上缴财政47.7万元。1986年审计单位42个,查出违纪金额86.5万元,上缴财政17.8万元。1987年审计单位42个,查出违纪金额69.8万元,上缴财政24万元。1988年审计单位47个,查出违纪金额43万元,缴财政3万元。1989年审计单位50个,查出违纪金额63万元,缴财政8.8万元。
  1990年审计项目12个,审计单位59个,完成计划应审项目118%,查出违纪金额42万元,缴财政8万元。内审50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31万元,促进单位增收节支29万元,揭露损失浪费25万元。
  三、社会审计 1988年注册资金验证214户,查征金额4.6万元;1989年验证421户,审计鉴证金额8.455万元,收交财政0.3万元;1990年审计11个单位,验资148个单位。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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