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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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404
颗粒名称: 农副产品
分类号: F123
页数: 1
页码: 143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国民经济管理的计划管理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国民经济 计划管理

内容

农副产品实行统购统销任务。1953年起,对粮食、棉花、植物油脂等一类农副产品实行统购;对生猪、家禽、鲜蛋、烟叶、莲子等30余种二类农副产品,按农户或计划生产量实行派购。统购和派购任务根据上级布置由县人民政府下达执行。1980年前,一类农副产品禁止进入自由市场,二类农副产品完成派购任务后可以进入自由市场。1982年后取消除生猪外的二类农副产品派购任务,改为议价收购。1984年起取消生猪派购。改为议购或用平价粮食、尿素换购。第三类农副产品一向不列入计划。1985年后,农副产品中只有粮食、油料二类产品按上级要求以指导性计划实行订购,其余农副产品全部放开,实行市场调节。烟草实行专卖。至1990年也无变化。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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