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产原材料物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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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403
颗粒名称: 县产原材料物资
分类号: F123
页数: 1
页码: 143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国民经济管理的计划管理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国民经济 计划管理

内容

木材、毛竹、机制纸、松香、制猪革等,由省、地计委或主管部门直接下达指令性调拨令,木材、毛竹不准超额砍伐,多余部分县无权处理,必须报省、地批准方可出县销售。机制纸、松香、制猪革等完成上调任务后的多余部分,可以自行处理。1985年后,仅有木材砍伐实行指令性计划,并委托县林业局按计划发给准砍证。其余县产原材料物资均进入市场调节。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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