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物资计划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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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401
颗粒名称: 三、物资计划管理
分类号: F123
页数: 3
页码: 142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国民经济管理的计划管理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国民经济 计划管理

内容

新中国成立后,在较长的时期内,国家在物资上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原则,分配权集中掌握在地区以上。
  金属、化工、建材、机电等主要工农业原材料和设备物资由县计委或有关部门根据县生产建设需求,编制年度需求计划,向地区计委或有关部门申报。然后依照地区计委或有关部门批准下达计划,再分配下达到各有关部门或企业、事业单位。1985年以后,木材供应全部放开由市场调节,钢材、三油、主要机电产品实行指导性计划,原则上维持上年的供应水平,计划供应,不足部分根据资源情况适当安排或由市场调节。
  县产原材料物资木材、毛竹、机制纸、松香、制猪革等,由省、地计委或主管部门直接下达指令性调拨令,木材、毛竹不准超额砍伐,多余部分县无权处理,必须报省、地批准方可出县销售。机制纸、松香、制猪革等完成上调任务后的多余部分,可以自行处理。1985年后,仅有木材砍伐实行指令性计划,并委托县林业局按计划发给准砍证。其余县产原材料物资均进入市场调节。
  农副产品实行统购统销任务。1953年起,对粮食、棉花、植物油脂等一类农副产品实行统购;对生猪、家禽、鲜蛋、烟叶、莲子等30余种二类农副产品,按农户或计划生产量实行派购。统购和派购任务根据上级布置由县人民政府下达执行。1980年前,一类农副产品禁止进入自由市场,二类农副产品完成派购任务后可以进入自由市场。1982年后取消除生猪外的二类农副产品派购任务,改为议价收购。1984年起取消生猪派购。改为议购或用平价粮食、尿素换购。第三类农副产品一向不列入计划。1985年后,农副产品中只有粮食、油料二类产品按上级要求以指导性计划实行订购,其余农副产品全部放开,实行市场调节。烟草实行专卖。至1990年也无变化。
  人民生活主要物资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实行按人定量凭证供应。1953年起对粮油实行计划供应。1955年起,一律按年发给城镇农村人口布票、棉花票,定量供应。1956年起对城镇商品粮人口实行粮油按月定量供应(凭粮油券)。农业粮人口自1958~1980年按人口分配口粮。1959年起,城镇商品粮人口的猪肉实行定量凭证(票)供应。1983年棉布、棉花取消票证,敞开供应。1984年取消肉票,给城镇商品粮人口每人每月补贴肉价1.20元。1988年为遏制因通货膨胀引起的抢购风,对食糖、食盐供应在很短的期限内实行限量凭票供应,随着经济形势好转,1989年初就恢复敞开供应。
  管理分工各项物资计划,主要工农业生产资料、能源和建筑材料由计委编制下达,人们日用生活物资分配计划由有关部门下达。列入计划分配的物资(商品)具体经营管理的分工为:凡黑色、有色金属、化工、建筑、机电设备产品、火工产品等由县物资局负责组织供应;凡木材、毛竹等材料由森工局(林业局)负责组织供应;凡农机产品由农机公司负责组织供应;日用工业品、农副产品收购、主要副食品、石油、煤炭、农业生产资料等,由商业和供销部门负责组织供应和收购;粮食和植物油料油脂,由粮食部门负责组织收购供应。
  1985年以后,列入计划内管理的物资品种减少或计划指标少,县计委改革物资管理办法,由单纯抓计划内统配物资分配转到在抓好计划内物资管理的同时开展市场物资服务方面来。引导企业面向市场,克服片面依赖国家计划统配观念;采取灵活变通办法(平转议、议转平),议价调出不适用的平价压库物资,平价供应用议价买进的适用物资;同时组织调进计划外物资。1987年引进计划外汽油、柴油200多吨,钢材600多吨。1988年为解决经济建设中的问题,要求上级增拨石油98吨,钢材103吨,生铁97吨,焦炭20吨,烧碱20吨,硫酸3吨。为解决中小学危房改造,在计划内调拨240吨钢材之后,又将物资部门历年结余钢材平价调剂款购进议价钢材111吨转为平价供应给学校。1989年组织计划外钢材1500吨,水泥3850吨,汽油600吨,柴油410吨。为解决春耕化肥调运不进来的问题,运用物资调控手段,组织车辆在一个多月内突击调进3000多吨化肥。1990年运用物资调控手段,加强计划管理,克服某些物资短缺和市场疲软状况,实行配套服务,使物资供应适应经济发展需要。这一年国营供销的商品销售额虽比上年有所下降,但农副产品收购却上升66.7%,物资部门销售总额下降,但实现利税却增长68.47%。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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