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编制和执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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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400
颗粒名称: 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编制和执行
分类号: F123
页数: 3
页码: 140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国民经济管理的计划管理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国民经济 计划管理

内容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国民经济得到恢复的基础上,编制《广昌县1953~1957年发展国民经济计划》,由于“一五”时期在计划管理上较灵活,在社会主义改造方法和步骤上坚持从实际出发,胜利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全面实现农业和手工业合作化,私营工商业全面实现公私合营,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和社会事业的迅速发展,超额完成“一五”计划,粮食总产年平均递增6.92%,国营工业总产值年平均递增22.2%,在校学生增加31.7%,医院病床增加126.7%①(①指该计划期间,其末与期初相比。下同。)。
  1958年,根据“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要求,编制《广昌县1958~1962年社会主义建设纲要50条》(即“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农业方面,水稻亩产600公斤,粮食总产增长1.2倍,种1万市亩棉花产1万担皮棉;工业方面,“挖潜力,找资源,全民办工业,三年赶上和超过农业总产值”,生铁产量19200吨,夏布产量18200匹。由于“批右倾”、“拔白旗”、“一平二调”、“共产风”,计划与实际严重脱节,指标一改再改,越高越好,把政治口号变成计划指标,给经济建设造成严重损失,造成三年经济困难,但由于全县人民艰苦奋斗,在水利电力、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上还是取得重大成绩。
  1962~1965年为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因此,停止执行《广昌县1963~1973年经济发展十年规划》。这时期,以“条条为主,条块结合”进行计划编制和管理,“瞎指挥”和“浮夸风”得以纠正,计划编制和管理较切合实际,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又调动起来,经济得到迅速的恢复和发展。农业总产值增长2.67倍,农民人均收入增长15.74%,工业总产值虽有所下降,但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还是增加,尤其是电力增长2.04倍。
  1966年,广昌县提出以农业为基础、以粮为纲进行经济建设的要求,编制《广昌县“三五”农业发展规划》、《广昌县“三五”期间农田基本建设规划》、《广昌县关于实现农业机械化规划(草案)》。规划主要发展目标是:粮食亩产“跨纲要”,建设一座年产1000吨小化肥厂,修建10条县社公路,分别用5、8、13年时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和大部分乡村电气化。上述计划刚制定,“文化大革命”就开始,随之计委被撤销,各项计划无法实施。1971年,正处在“文化大革命”中期,虽然在县革命委员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设有计划组,但人员少力量弱,未曾编制“四五”计划。在1966~1975年10年间,广昌国民经济在艰难曲折中发展。在这10年中,粮食增长22.2%,林牧副渔各业下降j农民人均收入仅增加0.70元;由于省地市大中型工厂停产闹革命,反使县办工业得到较好的技术、原材料和市场条件,办新厂,选新产品,工业总产值增长135.8%,基础设施建设有较大的发展。
  1976年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后,广昌经济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但在1978年前,仍受“左”的思想影响,没有编制全面的“五五”计划,只编制了《年产千台“广昌——2型”机耕船的规划》。
  1978年底开始,中共广昌县委、县革命委员会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编制《广昌县1979~1981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提出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是:把农业放在首位,抓好以粮为纲的同时,下大力气把经济作物搞上去,把轻化工业搞上去。同时着手进行改革,推行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提出对实现“一、三、八”①(①即一个大队或公社粮食亩产800斤,人均产粮1000斤,人均交粮300斤。)的大队奖给1台机耕船,对公社奖给1辆井岗山牌汽车。这一计划执行结果是:农业总产值增长53.2%,工业总产值增长66.13%,粮食总产量增长34.15%,烟叶产量增长93.65%,莲子产量增长161%,生猪生产增长22.96%,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40.93%。
  1981~1985年的“六五计划”分2个阶段编制,先在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的基础上,编制《广昌县1981~1983年国民经济规划》。指导思想是扬长避短,促进生产和各项事业发展,努力改善人民生活,主要任务是努力加快农业生产发展步代,特别是经济作物和林牧副渔业发展,合理调整工业内部结构,大力发展轻工业,工农业总产值年平均递增5.6%,人民生活有改善。
  1982年,根据中共十二大提出的到本世纪末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的宏伟目标,结合广昌县实际,编制《广昌县1981~2000年工农业发展规划(草案)》(20年规划),提出广昌县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任务目标,其中农业总产值翻1.6番,工业总产值翻2.8番,制订实现目标的策略、步骤和措施。
  根据20年规划要求,在原1981~1983年国民经济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六五”计划,并作为20年规划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前十年打好基础的战略步骤要求,“六五”计划的任务是:工农业总产值年平均递增5%,其中农业总产值年平均递增率5%,工业总产值年平均递增5.3%。
  其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计划体制管理也作出重大改革,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积极运用经济规律指导经济发展。到1984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提前一年实现“六五”规划,1984年达到7600万元,比“六五”规划1985年7000万元的目标超过7%。其中工业总产值2560万元,超过原定1985年2400万元目标的6.6%;农业总产值5040万元,超过原定1985年4700万元目标的7.2%。
  1985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着手编制广昌县“七五”计划。
  1986~1990“七五”计划按照关于江西经济发展水平要略高于全国平均发展水平,提前在1988年翻番的要求,加快广昌经济发展速度,赶上全国、全省发展水平,全县在“七五”期间工农业总产值年平均发展速度为10%,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1987年,根据广昌县自然资源及经济发展的制约条件,提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十二个重点(粮、林、烟、莲、麻、食用菌、养殖、瓷土、电力和交通、科技文卫事业、人口控制)及九个开发重点的基地建设,制订全县到2000年的发展战略目标,修改“七五”规划和《广昌县1981~2000年规划(草案)》,新编制《广昌县1986~2000年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经广昌县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广昌县一县一业规划草案》,确定以林产品加工为龙头,建设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相统一的林业一、二、三产业为一体的大林业经济。完成《广昌县域国土规划(草案)》。
  1988年修订了《广昌县1986~2000年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报经省计委、省基建办审查批准。编制了《广昌县1988~1993年农业开发总体战规划》(草案)、《农业开发总体战第一期实施计划》(草案)、《广昌县1989~1991年农业综合开发规划》(草案)、《广昌县1988~2000年乡镇企业发展规划》(草案)、《广昌县“三荒”资源调查和开发利用报告书》。
  1989年编制了农业总体战开发规划和1989年第一期战役实施计划,坡地开发规划及“以工代赈”等各项有关的专业计划。并且,将计划指标分解为乡镇和县属有关部门的考核目标,由广昌县人民政府以“广府发(1989)30号文件”下达执行。
  “七五”计划执行情况对比表 (1986~1990年) 单位:万元说明:社会总产值是按当年价格计算,工农业总产值是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财政收支是当年的数。收入不包括补助和上年结余收入;支出不包括上解支出和年终滚存结余。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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