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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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373
颗粒名称: 二、农业
分类号: F127
页数: 1
页码: 123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农业产值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经济结构 农业

内容

1955年开始实行农业合作化,1956年冬,土地、耕牛主要生产资料为集体所有,农民自留地占总耕地面积1.07%,1957年为2.5%,1958年耕地总面积的ioo%为国营和集体所有,农民无自留地。国营农业单位所占耕地面积一直没有超过千亩。1961年农民自耕地占耕地面积超过7%,到1967年一直在10%左右,1968年降至4.73%,其后没有超过6%。
  国营农业、集体农业、农民自营(主要是自留地)产值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比重,1979年未分别统计。1980年国营农业产值占全县农业总产值2.25%,集体农业产值占全县农业总产值80.12%,农民自营占17.63%;1981年国营占2.27%,集体占80.24%,农民自营占17.49%;1982年,国营占2.03%,集体占77.63%,农民自营占20.34%。
  1983~1984年,国营和集体耕地都承包给职工或农民自营,农业总产值绝大部分为职工或农民自营产值,国营、集体、农民自营产值未分别统计。
  1985年农业总产值全部由农民家庭经营构成。1986年农业总产值5979万元(当年价,下同)中,国营农业仅有1万元。1987年农业总产值7066万元中,国营农业2万元;1988~1990年,农业总产值统计部门未列国营农业产值。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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