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国民生产总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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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36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国民生产总值
分类号: F127
页数: 1
页码: 117
摘要: 1987~1990年,4年国民生产总值年平均递增率为10.3%,其中劳动工资报酬年平均递增率为2.7%,劳保福利费年平均递增率为35.6%,利润年平均递增率为37.9%,税金年平均递增率为16%,其他年平均递增率为8.2%,固定资产折旧率年平均递增率为18.7%。
关键词: 广昌县 地方经济 国民总产值

内容

1987~1990年,4年国民生产总值年平均递增率为10.3%,其中劳动工资报酬年平均递增率为2.7%,劳保福利费年平均递增率为35.6%,利润年平均递增率为37.9%,税金年平均递增率为16%,其他年平均递增率为8.2%,固定资产折旧率年平均递增率为18.7%。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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