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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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235
颗粒名称: 一、晚婚
分类号: C922
页数: 1
页码: 72
摘要: 介绍广昌县计划生育的政策规定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计划生育

内容

1963年,开始提倡晚婚。1979年,有220名青年晚婚,晚婚率(晚婚人数占结婚人数的比例)为90.2%。1976~1984年,有2507名青年实行晚婚,晚婚率为32.08%。1985年,结婚1290人,其中晚婚247人,晚婚率19.5%。1988年,晚婚367人,晚婚率30.61%。1985---1989年,有1277名青年晚婚,晚婚率21.90%。1990年,有338名青年实行晚婚。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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