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新中国成立后政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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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16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新中国成立后政区
分类号: K921/927
页数: 3
页码: 20
摘要: 1949年9月27日,广昌县全境解放。10月设4个区,辖3个镇,17个乡。1950年10月,缩小区、乡(镇)规模,设6区,辖72乡。1951年11月增设甘竹、大株2区,全县共8区、2镇、68乡、326行政村。1953年设8个区、102乡(镇)。
关键词: 广昌县 新中国 行政划分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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