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建置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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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154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建置沿革
分类号: K921/927
页数: 2
页码: 16
摘要: 南宋绍兴八年(1138年),安抚使李纲,转运使逄汝霖、徐霖“奏以人口繁伙,疆界阔远,难以抚宁,请以南丰析置一县。春秋广昌属越、吴。 战国周元王三年(公元前473年)越灭吴,属越;楚灭越后属楚。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分全国为36郡,属九江郡。
关键词: 建置 隶属

内容

第一节建县南宋绍兴八年(1138年),安抚使李纲,转运使逄汝霖、徐霖“奏以人口繁伙,疆界阔远,难以抚宁,请以南丰析置一县。”①(①清同治十一年《建昌府志·沿革》。) 是年三月二十五日,分南丰县南部的天授、南丰、兴城3乡建县,以道通闽广,郡属建昌军,因名广昌。县治设揭坊(现吁江镇北门村属)。绍兴十年,平西台落成,广昌又称平西。
  第二节隶属一、建县前春秋广昌属越、吴。
  战国周元王三年(公元前473年)越灭吴,属越;楚灭越后属楚。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分全国为36郡,属九江郡。
  汉西汉初年,属豫章郡。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分豫章郡南部置南城县。广昌在其中。兴平中(公元194~195年),析豫章郡东部置临川郡,辖临汝、南城两县。广昌仍属南城县。
  三国属东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年)析南城县南部,分置南丰县。广昌属南丰县。历两晋、南北朝而未变。
  隋开皇九年(公元589年),南丰并入南城县。广昌归属南城。
  唐景云二年(公元711年)复置南丰县。广昌隶属南丰。先天二年(公元713年),南丰县又并入南城县。开元八年(公元720年)再置南丰县,广昌仍为其属,直至唐末而未变。
  五代先属杨隆演的吴,后属李彝的南唐。开宝二年(公元969年),广昌属南丰县,从抚州,隶江南西道。
  北宋太平兴国四年(公元979年),改建武军为建昌军,辖南城、南丰两县。广昌属南丰县,隶江南西路。
  一、建县后南宋绍兴八年(1138年)三月二十五日建县;属建昌军。
  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年),改建昌军为建昌路。广昌属之。
  明洪武二年(1369年)二月,改建昌路为肇昌府。九月改为建昌府,直至清代广昌均属建昌府。
  民国1912年(民国元年)废府,广昌县直属江西省。1914年,全省分豫章 、浔阳、庐陵、赣南四道,广昌属豫章道。1926年废道。县由省辖。
  1931~1934年,广昌为中央苏区政区,属江西省。
  1932年2月,广昌、南丰两县合并为南广县。1933年4月分开,复原建置。1933年8月,根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人民委员会《关于重新划分行政区划的决定》,广昌县析出南部置赤水县。1934年6月09月,广昌与赤水合并为广赤县。
  1934年10月,国民党军进占,复名广昌县,属第十一行政区。
  1935年4月~1949年9月,属第八行政区。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广昌,属宁都专区。1952年宁都专区并入赣州专区,广昌改属抚州专区。1954年7月改属赣南行政区。
  1964年撤销赣南行政区,改设赣州专区。1970年又改为赣州地区,广昌属之。1983年8月划归抚州地馐。

附注

清同治十一年《建昌府志·沿革》。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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