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南城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2933 |
颗粒名称: | 第二章 防疫保健 |
分类号: | R197 |
页数: | 4 |
页码: | 340 |
摘要: | 民国时期,危害和影响南城县人民健康的疾病主要分两大类型:一是烈性传染病鼠疫、霍乱、天花;二是丝虫、钩虫、头癣等地方病和肺结核、乙脑、疟疾等传染病。建国后,人民政府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专门的防疫机构,增加防疫设备,提高防疫人员业务水平,大力防治传染病、烈性传染病、地方病。迅速消灭了鼠疫、霍乱、天花三大烈性传染病,控制了地方病,一般急性传染病如流脑、乙脑等的发病率大大下降,治愈率大大提高。民国33年6月,鼠疫再度蔓延,又死亡100余人。全县患者119人,死亡55人,省防疫总队防疫病院调入南城进行防治。经过20天的检验,未发现鼠疫杆菌,确诊为鼠伤寒和克雷伯氏菌所致,很快予以扑灭。 |
关键词: | 卫生措施 医疗保健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