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机构设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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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835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机构设施
分类号: G123
页数: 3
页码: 310
摘要: 省立南城民众教育馆设立于民国29年,存职工10人。民国37年转为县办,更名为南城县立实验民众教育馆,职工6人。文化馆1949年9月,县人民政府接收原县立实验民众教育馆。1950年,改名为南城人民教育馆。1951年,更名为南城县文化馆,开展政治宣传、图书借阅、文物收藏、文艺创作和群众性文化娱乐等活动。1952年被评为省文教群英会先进单位。博物馆成立后,积极开展文物收藏和管理工作,宣传国家保护文物的有关法规,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盗挖古墓和文物走私活动,完成了全县文物普查工作。
关键词: 文化机构 文化管理

内容

第一节机构省立南城民众教育馆设立于民国29年(1940年),存职工10人。民国37年转为县办,更名为南城县立实验民众教育馆,职工6人。
  文化馆1949年9月,县人民政府接收原县立实验民众教育馆。1950年,改名为南城人民教育馆。1951年,更名为南城县文化馆,开展政治宣传、图书借阅、文物收藏、文艺创作和群众性文化娱乐等活动。1952年被评为省文教群英会先进单位。1953年,由丙级馆升为乙级馆,并按乙级馆标准配备人员和经费,工作重点逐步转向农村,创建了硝石、上唐两个区级文化站。至1966年初,先后建立了株良、徐家、新丰、岳口、龙湖、珀玕等公社民办文化站和部分大队文化室。
  “文化大革命”期间,文化馆先后与电影管理站、工人俱乐部、职工干校、文化教育局等单位合并为县文教管理处,人员经费统一管理,工作开展很不正常,各公社文化站也是有名无实。
  1978年以后,文化馆工作逐步走上正轨。至1985年,在巩固和发展乡(镇)文化站的基础上,建立154个村文化室,28个农村业余剧团,形成了县、乡(镇)、村三级文化网,全县文化事业有较大发展。
  文化站为乡(镇)文化设施。1984年以前有公办和社办之分,社办属“社办公助”性质。最早的硝石、上唐文化站,成立于1953年,属公办性质,各配备专职干部1名。1958年以后,徐家、株良、万坊、新丰先后成立了社办文化站。1984年底,全县17个乡(镇)均设.立公办文化站,各站均配备专职文化员1~2名。提前1年完成“六五”规划中“乡乡有文化站”的任务。
  博物馆民国时期,南城未设博物管理机构。建国后,博物工作由文化馆兼管,1959改由图书馆兼管。1980年设立文物管理所,附属于县图书馆。1984年5月,成立南城县博物馆,编制4人,并规划在天一山铁局塘(建国路)建新馆。博物馆成立后,积极开展文物收藏和管理工作,宣传国家保护文物的有关法规,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盗挖古墓和文物走私活动,完成了全县文物普查工作。1985年被评为全省文博系统先进集体,受到省文化厅嘉奖。
  图书馆始设于民国15年(1926年),馆址在县城青云路。民国36年迁移到天一山铁局塘,更名“中正图书馆”。
  建国后,图书馆工作属南城县人民教育馆。1959年,成立南城县图书馆,编制2人,藏书8000余册。但不是独立机构,仍附属于县文化馆。1967年,由于“文化大革命”“左”倾文艺方针的影响,图书馆大部分藏书被作为“封、资、修”读物销毁,其中古籍书2954册。借阅工作有名无实。
  1979年初,图书馆与县文化馆分设,图书馆编制6人。馆内开设了外借室、报刊阅览室、文献资料室、儿童阅览室、农村图书流动室等。藏书30000余册,订阅报纸70余种.91份,杂志483种、536份。恢复和建立了43个农村图书室,利用图书资料为科技、生产服务,1981年被评为全省群众文化先进单位。1983年,组织城镇小学生参加全国“红领巾读书读报奖章 ”活动,被评为“指导阅读先进集体”,受到团中央少年部和国家图书事业管理局的嘉奖。
  南城县越剧团 1955年根据文化部“各地职业剧团实行就地登记”的规定,对正在南城演出的浙江嵊县民间“丹桂舞台”越剧班就地登记,成立南城县越剧团。初为民办公助性质,1957年转为地方国营,1962年又转为集体所有制性质。该团有演员38人,演奏员19人,剧务、编导4人。1958年参加全省青年演员会演,5人获表演奖。1960年赴省汇报演出,被评为一等剧团,获省文化厅颂发的演出资格证书。1963年6月,该团在国民经济调整中解散。
  南城地方剧团原为抚州专区歌舞剧团,1960年创建于抚州,1961年改为抚州专区地方剧团,1964年下放南城县,更名南城地方剧团。有演员60人,以演抚州采茶戏为主,兼演歌舞、话剧。该团组织内蒙古“乌兰牧骑”式小型演出队,坚持“面向农村”,深受农民群众欢迎。
  “文化大革命”期间,剧团领导和编导分别受到批斗,演出剧目几乎全部被否定,价值50000元的古装戏服装道具被视为“四旧”焚毁,剧团也先后易名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前锋文工团”。1977年恢复为南城地方剧团。
  该团1965年参加全省农村文化工作队调演,创作演出的独角戏《张大妈打电话》轰动江西剧坛,被选定为参加华东文艺会演剧目(这次会演后因故未能举行)。1966年初,此剧又调省为正在南昌视察工作的朱德委员长作专场演出。1979年创作演出大型喜剧《五月五》,同年参加地区专业剧团会演,获创作、导演、表演、舞美、音乐、道具6项奖。1983年创作演出大型现代戏《1+1=3》,获地区专业剧团会演创作奖和表演奖。该团下放南城后,先后招收了6批学员,共85人,随团培训,培养了一批表演艺术人才。
  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原称电影管理站,1964年成立,1980年改名为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编制13人,下设行政组、发行组、放映管理组。负责城乡电影发行放映、计划管理、电影宣传等工作。1981年,在全区电影公司业务评比中,被评为第一名。
  第二节文化设施人民剧院座落于县城公共市场31号。1957年建,1963年、1973年两次改建。剧场舞台宽12米,深12米,高10米,副台宽各5米,有专门化装室和服装、道具室,可供大型剧团演出,场内能容纳观众1080名。
  工人剧院位于县城公共市场30号。1963年由县总工会投资建造。能容纳观众600名,可供业余演出和放映电影使用。
  南城县电影院(老院)位于南城县城西街。1959年建。设1000个座位,可放映35毫米普通银幕电影。
  南城县电影院(新院)位于盱江大道中段。1984年建,占地2200平方米,1201个座位,可放映立体、遮幅式和宽银幕电影。
  洪电电影院在洪门水力发电厂厂区内。1975年由洪门水力发电厂投资造建,设800余座,可放映宽银幕电影。
  上唐电影院院址在上唐镇。1980年由上唐公社投资兴建,设1200余座,是本县农村第一座35毫米电影院。
  里塔电影院院址在里塔乡。1982年里塔公社投资兴建,设780座,可放映35毫米、宽银幕等影片。
  工人俱乐部位于县城公共市场30号。1960年建。设有图书外借室、报刊阅览室、乒乓球室、游艺室等。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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