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教育经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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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82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教育经费
分类号: G467
页数: 2
页码: 296
摘要: 民国时期,省立中学、乡村师范学校各项经费,由省教育厅直接拨给;县办中学、小学、保学经费由县预算解决;不足之数由地方摊派。民国20年,实施“国民教育”、“义务教育”制度后,国民学校经费由地方自筹,中央给予差额补助。民国30年,全年小学经费22291元(法币),比民国23年减少了2938元。建国后,中小学经费绝大部分由国家开支。(一)教师工资:民国时期,公立小学教员月薪16元至24元(法币),省立中学、师范学校教员月薪45元至80元(法币)。1985年,全县学校占地面积273.14亩,其中运动场地面积66.4亩。校舍建筑面积46623平方米。其中教室19185平方米,教工宿舍13288平方米,学生宿舍5200平方米,其他用房8950平方米。
关键词: 教育拨款 教育投资

内容

民国时期,省立中学、乡村师范学校各项经费,由省教育厅直接拨给;县办中学、小学、保学经费由县预算解决;不足之数由地方摊派。民国20年(1931年),实施“国民教育”、“义务教育”制度后,国民学校经费由地方自筹,中央给予差额补助。民国23年,全年小学经费25229元(法币)。民国30年,全年小学经费22291元(法币),比民国23年减少了2938元。
  建国后,中小学经费绝大部分由国家开支。乡村小学(民校)实行民办公助。1953年,全县教育经费175630元。1980年,全县教育经费1680000元。1985年,全县教育经费2581468元。
  (一)教师工资:民国时期,公立小学教员月薪16元至24元(法币),省立中学、师范学校教员月薪45元至80元(法币)。抗战后期,纸币贬值,物价飞涨,教师生活极为艰难,校方在每学期初收缴学生的学米,分给教师,每人每月可得3~5斗,月薪则难以买柴菜,时有断炊之虞。
  建国初期,教师工资以折实工分计薪。小学教师平均月薪约合大米200市斤,中学教师平均月薪约合大米260市斤。1955年实行工资制后,经过多次调整,工资水平逐步提高。1980年,小学教师月工资平均47元,中学教师月工资平均63元,民校教师月工资最低不少于26元。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小学教师月工资平均56.81元,中学教师月工资平均83.91元。从1985年起实行教龄津贴,全县小学教师每人每月平均3.56元,中学教师4.71元。
  1985年,中学教职员工工资总额884098元,小学教职员工工资总额829429元,民办教师补助经费333908元。
  (二)校舍修建:民国时期,中小学多以旧书院、祠堂、文庙为校舍,修建新屋宇不多。
  建国后,用于新建和修缮校舍的经费不断增加,教学用房逐年扩大。1980年,普通中学有教学用房20012平方米,平均每个学生占有2.15平方米;公社中心完小以上的教学用房为56768平方米,平均每个学生占有1.5平方米。但校舍仍然紧张。
  1982年以后,发动群众集资办学。1983年,全县社队集资227.15万元,新建校舍43580平方米。省教育厅和财政厅于1984年5月16日至20日在南城召开全省普通教育集资办学工作会议,推广南城县集资办学的经验,并发给奖金30万元。南城“多渠道集资办学、改善办学条件”的经验,已载入《中国教育年鉴》(1949~1984)(地方教育)(湖南教育出版社1986年12月第一版) 1983年至1985年,全县建校总投资400万元,其中乡村自筹经费达350多万元,占87.5%。1985年统计,全县乡村自筹的民办教师工资达37万余元,中小学公用费、维修费达11.5万元。
  1985年,全县学校占地面积273.14亩,其中运动场地面积66.4亩。校舍建筑面积46623平方米。其中教室19185平方米,教工宿舍13288平方米,学生宿舍5200平方米,其他用房8950平方米。1978年到1985年新增校舍面积15805平方米。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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