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行政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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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82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行政机构
分类号: G526
页数: 2
页码: 295
摘要: 民国元年,照旧设劝学所,主管教育行政。所内设视学一人,兼充学务总督。民国2年,劝学所奉令裁撤,另置学务委员管理教育事务。民国5年恢复劝学所,设所长和劝学员各一人,佐县知事办理教育行政事务。民国6年,成立学务委员会,设正、副主任各一人。民国8年,县公署成立教育科。民国19年,实施辅导制,由督学巡回视察各区、乡教育,考核校长的工作和教师的教学质量,记录在案,作为任免校长、辞聘教师的依据。1949年7月,县人民政府设立教育科。1968年,文教局改为文化教育管理处。1969年底,文化教育管理处撤销,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下设教育组。同年10月,成立南城县仪器电教站。
关键词: 地方教育 行政管理部门

内容

民国元年,照旧设劝学所,主管教育行政。所内设视学一人,兼充学务总督。民国2年(1913年),劝学所奉令裁撤,另置学务委员管理教育事务。民国5年(1916年)恢复劝学所,设所长和劝学员各一人,佐县知事办理教育行政事务。民国6年(1917年),成立学务委员会,设正、副主任各一人。民国8年(1919年),县公署成立教育科。民国19年(1930年),实施辅导制,由督学巡回视察各区、乡教育,考核校长的工作和教师的教学质量,记录在案,作为任免校长、辞聘教师的依据。
  1949年7月,县人民政府设立教育科。1955年,教育科改为文化教育局,同时在各区、乡设立23个辅导区。每个辅导区设中心小学1所。1958年,文教局设立教研室,负责教学指导、教材研究、组织教师函授学习等工作。1968年,文教局改为文化教育管理处。1969年底,文化教育管理处撤销,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下设教育组。1977年,恢复文化教育局,并成立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经办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统考事宜。
  1979年,各公社设立文教办公室,由公社分管文教的领导兼任主任,由县文教局配备专职副主任和干事各1人。
  1984年5月,文化系统与教育系统分别设局,成立教育局与文化广播电视局。同年10月,成立南城县仪器电教站。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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