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教育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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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819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教育行政
分类号: G526
页数: 4
页码: 295
摘要: 第一节行政机构民国元年,照旧设劝学所,主管教育行政。所内设视学一人,兼充学务总督。民国2年,劝学所奉令裁撤,另置学务委员管理教育事务。民国5年恢复劝学所,设所长和劝学员各一人,佐县知事办理教育行政事务。民国6年,成立学务委员会,设正、副主任各一人。民国8年,县公署成立教育科。民国19年,实施辅导制,由督学巡回视察各区、乡教育,考核校长的工作和教师的教学质量,记录在案,作为任免校长、辞聘教师的依据。1949年7月,县人民政府设立教育科。1969年底,文化教育管理处撤销,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下设教育组。“文化大革命”期间,教育工会停止活动,组织瘫痪。期满解聘或续聘,续聘期仍为1年。
关键词: 地方教育 行政管理部门

内容

第一节行政机构民国元年,照旧设劝学所,主管教育行政。所内设视学一人,兼充学务总督。民国2年(1913年),劝学所奉令裁撤,另置学务委员管理教育事务。民国5年(1916年)恢复劝学所,设所长和劝学员各一人,佐县知事办理教育行政事务。民国6年(1917年),成立学务委员会,设正、副主任各一人。民国8年(1919年),县公署成立教育科。民国19年(1930年),实施辅导制,由督学巡回视察各区、乡教育,考核校长的工作和教师的教学质量,记录在案,作为任免校长、辞聘教师的依据。
  1949年7月,县人民政府设立教育科。1955年,教育科改为文化教育局,同时在各区、乡设立23个辅导区。每个辅导区设中心小学1所。1958年,文教局设立教研室,负责教学指导、教材研究、组织教师函授学习等工作。1968年,文教局改为文化教育管理处。1969年底,文化教育管理处撤销,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下设教育组。1977年,恢复文化教育局,并成立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经办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统考事宜。
  1979年,各公社设立文教办公室,由公社分管文教的领导兼任主任,由县文教局配备专职副主任和干事各1人。
  1984年5月,文化系统与教育系统分别设局,成立教育局与文化广播电视局。同年10月,成立南城县仪器电教站。
  第二节教育团体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成立南城县教育会,为教育行政辅助机构。会址初设考棚,后迁凤冈书院。民国初年照旧。
  1950年,成立县教育工会。“文化大革命”期间,教育工会停止活动,组织瘫痪。1976年恢复。1980年,成立县教育学会。1983年,县文教局和县教育工会被评为全国五讲四美、为人师表活动先进集体,受到教育部和中国教育工会的表彰。同年8月,召开南城县首届第一次教工代表大会,中国教育工会派员莅临指导。1984年3月,召开南城县二届一次教工代表大会,全省教工代表会经验交流会同时在此召开。
  第三节教育经费民国时期,省立中学、乡村师范学校各项经费,由省教育厅直接拨给;县办中学、小学、保学经费由县预算解决;不足之数由地方摊派。民国20年(1931年),实施“国民教育”、“义务教育”制度后,国民学校经费由地方自筹,中央给予差额补助。民国23年,全年小学经费25229元(法币)。民国30年,全年小学经费22291元(法币),比民国23年减少了2938元。
  建国后,中小学经费绝大部分由国家开支。乡村小学(民校)实行民办公助。1953年,全县教育经费175630元。1980年,全县教育经费1680000元。1985年,全县教育经费2581468元。
  (一)教师工资:民国时期,公立小学教员月薪16元至24元(法币),省立中学、师范学校教员月薪45元至80元(法币)。抗战后期,纸币贬值,物价飞涨,教师生活极为艰难,校方在每学期初收缴学生的学米,分给教师,每人每月可得3~5斗,月薪则难以买柴菜,时有断炊之虞。
  建国初期,教师工资以折实工分计薪。小学教师平均月薪约合大米200市斤,中学教师平均月薪约合大米260市斤。1955年实行工资制后,经过多次调整,工资水平逐步提高。1980年,小学教师月工资平均47元,中学教师月工资平均63元,民校教师月工资最低不少于26元。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小学教师月工资平均56.81元,中学教师月工资平均83.91元。从1985年起实行教龄津贴,全县小学教师每人每月平均3.56元,中学教师4.71元。
  1985年,中学教职员工工资总额884098元,小学教职员工工资总额829429元,民办教师补助经费333908元。
  (二)校舍修建:民国时期,中小学多以旧书院、祠堂、文庙为校舍,修建新屋宇不多。
  建国后,用于新建和修缮校舍的经费不断增加,教学用房逐年扩大。1980年,普通中学有教学用房20012平方米,平均每个学生占有2.15平方米;公社中心完小以上的教学用房为56768平方米,平均每个学生占有1.5平方米。但校舍仍然紧张。
  1982年以后,发动群众集资办学。1983年,全县社队集资227.15万元,新建校舍43580平方米。省教育厅和财政厅于1984年5月16日至20日在南城召开全省普通教育集资办学工作会议,推广南城县集资办学的经验,并发给奖金30万元。南城“多渠道集资办学、改善办学条件”的经验,已载入《中国教育年鉴》(1949~1984)(地方教育)(湖南教育出版社1986年12月第一版) 1983年至1985年,全县建校总投资400万元,其中乡村自筹经费达350多万元,占87.5%。1985年统计,全县乡村自筹的民办教师工资达37万余元,中小学公用费、维修费达11.5万元。
  1985年,全县学校占地面积273.14亩,其中运动场地面积66.4亩。校舍建筑面积46623平方米。其中教室19185平方米,教工宿舍13288平方米,学生宿舍5200平方米,其他用房8950平方米。1978年到1985年新增校舍面积15805平方米。
  第四节教师队伍民国时期,教师由校长聘请,聘期1年。期满解聘或续聘,续聘期仍为1年。一般是暑假发聘书。但在校长更换之时,寒假也发聘书。未得聘书者即为“解聘”(失业)。中学教师由省教育厅中等教育科检定,小学教师由县教育科(局)检定。师范毕业属“甲款”,只须呈验毕业证书,便可发给“甲款”合格证;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必须通过教育科定期举行的考试及格后,始可发给“乙款”合格证书。取得检定合格证书者为合格教师。合格的小学教师由教育科与学校联系,优先聘请。
  解放初期,留用原任教师205人,同时招收了一批知识青年担任教师,并利用寒暑假,组织教师学习政治和文化知识,提高业务水平。至1953年,全县中小学教师已发展到367人。中小学教师由县文教局统一分配任用。民校教师由社、队选用,报县文教局备案。
  “文化大革命”中,许多中小学教师下放农村劳动。1972年以后,下放教师陆续调回学校,1977年后又将离开教育战线的部分教师重新调回,使教师队伍得到充实和发展。教师素质也逐步提高。全县有1185名教师参加了函授或刊大学习,许多教师的单科(主要是语文、数学)学习成绩达到中师或大专程度。1979年,县文教局对民校教师进行考核、登记、发证工作,辞退了一些业务水平太差不适宜任教的人员,对业务水平一般的造册列编,对业务水平较高的发给合格任用证书。当年发任用证书的有365人,并将37名教龄10年以上的优秀民校教师转为国家正式教师。1981年和1984年,全县又有159名民办教师分两批转为国家正式教师。1985年对全县民办教师进行了整顿,经过考试考核,给600多名民办教师颁发了任用征,并根据县政府(85)47号文件精神,辞退了29名不合格教师。辞退时,发给了一次性补助费。
  由于历年都有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到县,不断充实教师队伍,全县中小学教师的文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1980年,在全县中小学教师中,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的有61人,专科毕业的154人,本科肄业的59人,专科肄业的47人;小学教师中,大专毕业、肄业的17人,中师毕业的353人,高中毕业的142人。
  1985年,全县中学专任教师共474人,按所任学科分别统计,其中政治27人,语文104人,数学101人,物理50人,化学34人,生物16人,地理20人,历史21人,英语71人,体育16人,生理卫生5人,音乐4人,美术2人,其他课3人。小学专任教师共2046人(包括民办教师1217人),其中思想品德课19人,语文628人,数学557人,语数兼教768人,自然12人,地理14人,历史14人,体育19人,音乐9人,美术6人。
  全县中小学教职员工总人数由解放初期的205人,发展到1985年的3030人,增长了14倍。
  30多年中,全县中小学和幼儿教师兢兢业业,培育新人。许多教师作出了显著成绩,受到党和政府的表彰,受到社会的普遍尊重。1978年后,全县教师中,有当选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1人,当选县人民代表的15人,当选为县政协委员的11人;还有2人被分别评为特级教师和全省优秀班主任。
  第五节教育改革解放后,首先改革国民党统治时期教育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从1953年起,组织教师学习苏联的教育理论,对中小学的教学改革产生了很大的影响。1958年,中共中央提出“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在贯彻执行中,出现片面强调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现象,学生劳动过多,教学受到冲击,质量有所下降。1959年,重新明确以教学为主,各校进行以“加强双基教学(即基础知识的教学和基本技能的训练),提倡少而精、启发式的教学”为内容的教学改革。1962年,开始调整中小学教育工作,强调正确体现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既抓“双基”,又注意思想教育、身体锻炼,使学生在德、智、体几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在此期间,学校教学秩序稳定,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十年动乱,党的教育方针被歪曲,中小学教育受到严重破坏。
  粉碎“四人帮”后,教育战线拨乱反正,学校逐步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调动了师生的积极性。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进一步端正了办学指导思想,加速了中等教育的结构改革。在南城一中试行了校长负责制。并注意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办起了上唐源头和万坊花楼下两所农业初中及上唐农业高中。并在南城一中附设了职业高中班。1979年开始引进中央教科所以集中识字为特点的小学语文教改实验教材,南城一中、盱江小学、实验小学3所学校23个班级的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等6个学科,共有35位教师进行教材、教法的实验教学。在改革农村教育方面,普遍实行“两级管理,三级办学”。各公社(乡镇)设立教育管理委员会,负责该公社(乡镇)教育行政和教育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在农村重点抓好普及小学教育的巩固、提高工作。建立普及小学教育责任制,有步骤地实行9年义务制教育。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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