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合同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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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81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合同管理
分类号: F28
页数: 2
页码: 291
摘要: 建国后至1956年完成“三大改造”之前,南城对经济合同的管理,主要是督促私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国家的任务。其手段有工商行政管理监督、公证监督和银行监督。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时期,国民经济遭到严重破坏,经济秩序极为混乱,经济合同制度几乎名存实亡。1977年,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济合同以及经济立法逐步恢复和建立起来,成为管理经济工作的一种重要手段。仅1985年,全县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的以购销、加工承揽为主的合同达250份,调解合同纠纷5起,仲裁1起。
关键词: 经济合同 组织管理

内容

建国后至1956年完成“三大改造”之前,南城对经济合同的管理,主要是督促私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国家的任务。其手段有工商行政管理监督、公证监督和银行监督。
  1958年至1962年,由于经济工作中“左”倾错误的影响,合同制度被行政干预和无偿调拨所替代,其后几年,订立经济合同的做法虽然恢复,但作用不大,违约、毁约的事件常有发生。
  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时期,国民经济遭到严重破坏,经济秩序极为混乱,经济合同制度几乎名存实亡。
  1977年,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济合同以及经济立法逐步恢复和建立起来,成为管理经济工作的一种重要手段。仅1985年,全县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的以购销、加工承揽为主的合同达250份,调解合同纠纷5起,仲裁1起。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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