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商企业登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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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81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工商企业登记
分类号: F203
页数: 3
页码: 288
摘要: “文化大革命”中的1967至1972年,工商局被撤销,工商企业登记管理处于停顿状态。商业方面,片面强调“大而全”和集中;工业方面,过分强调本地区、本部门的需要,对建设新厂和各厂家生产经营项目缺乏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个体工商企业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砍掉,许多城乡的合作商店(组)被解散,商品零售网点大大减少,影响商品流通和人民生活。
关键词: 工商行政管理 市场监管

内容

建国初期,私营工商业者由于对党和人民政府的政策存有疑虑,以及客观上存在着种种困难,大批歇业或缩小经营规模,导致市场萧条。据统计,当时县城开业的工商户还不到300户,资金总额较解放前夕减少50%左右。为了使工商业迅速复苏,从1950年6月开始,对工商业进行调整,帮助私营工商业克服困难,并开展清查核资、复查登记工作,很快获得成效。至1950年底,全县私营工商企业增加到1279户,恢复到24个行业,总资金226811万元(旧人民币)。批准歇业36户,总资金8573万元(旧人民币)。
  1951年3月,县人民政府颁发《南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办法》。年底,全县私营工商企业增加到1693户,总资金469398万元(旧人民币)。
  1956年,全县工商业界掀起全行业公私合营运动,全县1235户私营工商企业中,申请公私合营或加入合作社(组)的1060户,经审查批准,651户成为公私合营企业,384户组成合作社或合作小组。
  1958年6月,全县商业企业共有233户。其中:国营17户,95人;公私合营商店13户,177人;合作商店(包括城镇、农村合作小组)203户,484人。
  “文化大革命”中的1967至1972年,工商局被撤销,工商企业登记管理处于停顿状态。商业方面,片面强调“大而全”和集中;工业方面,过分强调本地区、本部门的需要,对建设新厂和各厂家生产经营项目缺乏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个体工商企业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砍掉,许多城乡的合作商店(组)被解散,商品零售网点大大减少,影响商品流通和人民生活。
  1972年,恢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977年,县工商局对全县工商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登记、发证,恢复合作商店,增加集体企业,发展个体商业。1982年后,国家对工商企业登记管理先后颁布了《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工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公司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管理手段逐步走向法律化。
  表22-8 1985年全县工商企业登记发证基本情况表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户数中,包括中央部属洪门水电广1个和共大校办工厂3个。
  1958年城乡个体工商业户基本情况统计表表22-9 金额单位:百元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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