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纸币情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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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779
颗粒名称: 二、纸币情况
分类号: F822
页数: 3
页码: 271
摘要: 建国后,废除国民政府及其银行发行的各种货币,取缔私人钱庄商号发行的有价证券期票,禁止金银、外币流通。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为国家法定的货币,结束了币制混乱、通货膨胀的局面。1955年3月1日起,发行新人民币,以代替原来面额较大的旧人民币。新人民币1元折合旧人民币1万元。主币面额为1元、2元、3元、5元、10元五种。辅币面额分为1分、2分、5分、1角、2角、5角六种。自新币发行之日起,机关、团体、企业和个人的一切货币收付、交易计价、契约、合同、单据、凭证、帐目记载等,均以新币为计算单位,所有旧币按法定比率全部收回。
关键词: 货币管理 货币流通

内容

清末,市场上流通的纸币是大清宝钞与户部官票。民国初,通用民国银行的银币券和铜元券,民国11年(1922年)江西银行成立后,发行纸币。民国16年,江西银行倒闭。该行所发纸币成为废纸,引起市面动荡,人民受害不浅。民国24年,国民政府规定中央、中国、交通、农民4家银行发行的纸币为法币,禁止白银和银元流通,各行办事处用法币收兑银元和民间藏银。当时在南城市场上流通的除法币以外,还有江西裕民、江西建设两行发行的角票,票额分一角、二角、五角3种。民国31年4月,通行关金券,以1关金折合法币20元的比率投入市场流通。民国36年通货膨胀,法币急剧贬值。民国37年8月19日,国民政府实行币制改革,发行金圆券,以金圆券1元折合法币300万元的比率收兑法币。并强制收兑民间金银外币。收兑率为纯金1市两折合金圆券200元,纯银1市两折合金圆券3元,银元每枚折合金圆券2元,美钞每元折合金圆券4元。由于金圆券并无现金准备,发行又无限制,结果使币值猛跌,物价暴涨,金圆券以比法币更快的速度膨胀,不到8个月,金圆券实际已成废纸,银元、铜元又在市面上流通。
  建国后,废除国民政府及其银行发行的各种货币,取缔私人钱庄商号发行的有价证券期票,禁止金银、外币流通。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为国家法定的货币,结束了币制混乱、通货膨胀的局面。1955年3月1日起,发行新人民币,以代替原来面额较大的旧人民币。新人民币1元折合旧人民币1万元。主币面额为1元、2元、3元、5元、10元五种。辅币面额分为1分、2分、5分、1角、2角、5角六种。自新币发行之日起,机关、团体、企业和个人的一切货币收付、交易计价、契约、合同、单据、凭证、帐目记载等,均以新币为计算单位,所有旧币按法定比率全部收回。
  表21-2 建国后各个时期现金收支统计表金额单位:千元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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