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南城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2777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货币流通情况 |
分类号: | F822 |
页数: | 3 |
页码: | 271 |
摘要: | 建国后,废除国民政府及其银行发行的各种货币,取缔私人钱庄商号发行的有价证券期票,禁止金银、外币流通。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为国家法定的货币,结束了币制混乱、通货膨胀的局面。1955年3月1日起,发行新人民币,以代替原来面额较大的旧人民币。新人民币1元折合旧人民币1万元。主币面额为1元、2元、3元、5元、10元五种。辅币面额分为1分、2分、5分、1角、2角、5角六种。自新币发行之日起,机关、团体、企业和个人的一切货币收付、交易计价、契约、合同、单据、凭证、帐目记载等,均以新币为计算单位,所有旧币按法定比率全部收回。 |
关键词: | 货币管理 货币流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