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企业与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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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773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企业与机构
分类号: F830
页数: 2
页码: 270
摘要: 民国初年,县城有危老八当铺、谢翰林当铺、吴氏当铺等3家典当铺,办理存款和抵押放款。 民国35年(1946年),县内有钱庄24家。其中德记、信孚、裕昌、慎昌等钱庄资金最多;慎昌钱庄业务最为活跃。钱庄不但经营存款和放款业务,而且从事贩卖金银、棉纱、南百货等商业活动。有的钱庄甚至滥发本票,扰乱市场,如裕昌钱庄曾用竹筹盖上火印当现金使用,后来又不能兑现,实为欺骗人民,牟取暴利。
关键词: 典当业 钱庄 银行

内容

第一节当铺与钱庄民国初年,县城有危老八当铺、谢翰林当铺、吴氏当铺等3家典当铺,办理存款和抵押放款。
  民国35年(1946年),县内有钱庄24家。其中德记、信孚、裕昌、慎昌等钱庄资金最多;慎昌钱庄业务最为活跃。钱庄不但经营存款和放款业务,而且从事贩卖金银、棉纱、南百货等商业活动。有的钱庄甚至滥发本票,扰乱市场,如裕昌钱庄曾用竹筹盖上火印当现金使用,后来又不能兑现,实为欺骗人民,牟取暴利。
  第二节银行与保险机构民国23年(1934年)1月,江西省裕民银行在南城设立办事处,江西省建设银行在南城设立分行。不久,建设银行南城分行因资金无法周转而停业。同年8月,中央银行在南城设立办事处。民国28年,中国农民银行在南城设立办事处。随后,中国银行也建立办事处。民国31年春,日本侵略军逼境,各银行办事处先后撤走。南城光复后,陆续迂回,恢复营业。民国35年,江西省裕民银行南城办事处改为江西省银行南城办事处。民国37年,中国农民银行南城办事处改为南城农业仓库。
  1949年5月10日南城解放,11日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随即接管中国农民银行南城农业仓库、江西省银行南城办事处、中央银行南城办事处、中国银行南城办事处等4家属于官僚资本的行库,造册封存。8月,中国人民银行代表到达,正式接管帐册。9月1日,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南城县支行,随后,按区设立营业所(1958年以后改为按公社或乡设置)。
  1952年,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南城县支公司,1958年撤销。1984年11月重新建立。
  1955年3月,成立中国农业银行南城县支行,1957年2月并入人民银行南城县支行,1980年1月恢复。
  1977年1月,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南城办事处,1980年改为县支行。
  1984年1月1日成立中国工商银行南城县支行,与人民银行南城县支行划分资金、帐务,实行“一个机构,两快牌子,资金分开,两套帐目”的过渡办法,县人民银行机构划归工商银行建制。在县工商银行内,设立人民银行工作办公室。实行人民、工商两行双重领导。
  至1985年底,南城设有县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保险公司等5家金融机构。农业银行南城县支行下设新丰街、万坊、天井源、徐家、岳口、株良、里塔、上唐、洪门、龙湖、黄狮等11个营业所。全县有岳口、万坊、麻姑山、株良、睦安、里塔、新丰街、上唐、天井源、洪门、龙湖、沙州、浔溪、徐家、严和、包坊、建昌等17个信用社;下设11个分社。工商银行南城县支行下设洪电分理处和西街、南街、盱江、河东等4个储蓄所。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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