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南城县商品销售情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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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75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南城县商品销售情况
分类号: F713
页数: 2
页码: 254
摘要: 清末,除盐、茶两种商品严加控制外,其它商品均由私商自由买卖。 民国21年(1932年)10月,始对食盐、煤油实行公卖,计口售盐,日食四钱。民国31年(1942年),对糖、烟、酒实行专卖。 建国后,商业部门注意扩大商品供应,搞活市场。50年代,供应商品有1000多种,各种农副产品供应充足,价格低廉,工业品种类较少。60年代,供应品种发展到5000多种,高档商品也逐渐进入市场。70年代,特别是1979年,市场上供应的商品增加到8000多种,人民购买力日益提高,缝纫机、自行车、手表等商品往往供不应求。1985年,市场上供应的商品突破10000种。城镇居民的消费结构和消费观念也在改变,由过去追求老“三大件”(即缝纫机、自行车、手表)变为争购新“三大件”(即彩色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
关键词: 限制供应 产品销售

内容

清末,除盐、茶两种商品严加控制外,其它商品均由私商自由买卖。
  民国21年(1932年)10月,始对食盐、煤油实行公卖,计口售盐,日食四钱。民国31年(1942年),对糖、烟、酒实行专卖。
  建国后,商业部门注意扩大商品供应,搞活市场。50年代,供应商品有1000多种,各种农副产品供应充足,价格低廉,工业品种类较少。60年代,供应品种发展到5000多种,高档商品也逐渐进入市场。70年代,特别是1979年,市场上供应的商品增加到8000多种,人民购买力日益提高,缝纫机、自行车、手表等商品往往供不应求。1985年,市场上供应的商品突破10000种。城镇居民的消费结构和消费观念也在改变,由过去追求老“三大件”(即缝纫机、自行车、手表)变为争购新“三大件”(即彩色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
  商品供应的方式,在建国初期,市场商品实行敞开供应。1954年9月,开始对棉布实行定量供应,每人每年为15.5尺,1958年至1959年降至1.8尺,1960年改为2.6尺,1961年恢复到14.8尺。絮棉也列入计划供应,始则每人每年0.2斤,继则0.5斤、1斤。
  表18-4 几个年份社会商品零售额单位:万元 1955年对煤油实行“按户依人”或“按户依灯”限量供应。此后煤油供应时缓时紧,缓时敞开供应,紧时限量供应。
  1960年,按照上级商业部门规定,县内列入凭票、证、券定量供应的生活资料有:猪肉、食糖、家禽、鲜蛋、糕点、卷烟、肥皂、纱线、木柴、木炭、呢绒及其制品、绸缎及其制品、毛线及其制品、人造棉及其制品、手帕、线手套、丝棉、高档皮鞋、香皂、茶叶、三磅保温瓶、牙膏、帆布腰带、夹胶雨衣、棉毯、毛毯、搪瓷面盆、搪瓷茶杯、铝锅、铝饭盒、铝茶壶、进口刀片等。1964年,国内市场好转,以上商品全部敞开供应。
  1962年,对糖果、糕点、瓶装酒实行高价供应;对饮食部门所需的猪肉、粮油实行议价供应,高进高出,随行就市。1964年,取消议价,恢复平价。
  1978年,设立侨汇专柜,消费者凭侨汇券可购买紧缺高档商品(如高级烟酒、自行车、缝纫机等)。同年,对柴油、汽油实行计划供应。
  1980年,实行定量供应的商品只有棉布、絮棉、猪肉;实行发券供应的商品有名牌自行车、缝纫机、手表等。其它的生活资料一律敞开供应。1982年,取消棉布定量供应,实行敞开供应。
  1985年,絮棉实行敞开供应,猪肉取消定量供应,对城镇居民实行肉食补贴。除化肥、农药、名牌自行车、元钉、元丝实行计划供应外,其余商品一律敞开供应。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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