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南城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2751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南城县商品购进情况 |
分类号: | F713 |
页数: | 3 |
页码: | 252 |
摘要: | 农副土特产品的收购县内农副土特产品有棉、麻、烟、纸、猪、禽、蛋、兽皮、茶叶、白莲、香菇、黄花、柑桔、西瓜子、木炭、木柴等一百多个品种。 民国22年至24年(1933-1935年),收购毛竹3万根,木炭80万斤,香菇4万斤。木炭除自销一部分外,其余运销南昌;香菇主要销往汉口。 建国初期,对农副土特产品自由收购。1953年后,国家为了有计划地掌握农副产品,统筹兼顾各方面需要,根据各种产品对国计民生的重要程度,把农副产品分为三类,采取三种不同的收购办法。 |
关键词: | 商品收购 统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