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县属集体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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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679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县属集体工业
分类号: F401
页数: 6
页码: 224
摘要: 县属集体工业的经济性质属于大集体所有制,按生产项目不同,分别归口于二轻局、商业局、交通局等单位主管。
关键词: 国有工业 集体工业

内容

县属集体工业的经济性质属于大集体所有制,按生产项目不同,分别归口于二轻局、商业局、交通局等单位主管。
  二轻系统的工业企业,多数是由过去的城镇个体手工业逐步组织、转变,发展起来的。
  县内城镇手工业在明清时期较发达,民国时期已逐渐凋敝,至解放前夕更加萧条。当时城镇的手工业有铁器、锡器、板金、织网、大小木、圆木、棺木、造船、打砻、土车、竹器、篾器、砖瓦、石灰、船篷、蓑衣、针织、织布、印染、缝纫、米粉、豆腐、豆豉、印刷、装订、制革、制鞋、糕饼、榨油、酿酒、刨烟、制糖、纸扎、花爆、雨伞、补鞋、打绳、刻字、制秤、弹花、油漆等40余种行业,其中铁、木、篾、石、缝纫、小五金等业的从业人员较多。1949年春,城镇手工业共有485户,其中有小型作坊16户。几种主要行业的简况如下: 铁器业有40多户,大都集中于县城和新丰、上唐、硝石、珀玕等集镇。其中县城赵金太铁器店规模较大,有炉4座,工人12名。
  木器业有50多户。分大小木、圆木、棺木、雕花、打土车、锯匠、油漆等行业,其中大木、小木从业人员占多数。
  缝纫业有30几户。多是来料加工或上户下乡加工,只有几家兼卖成衣。
  篾器、竹器业有30-40户。主要是编制谷箩、围折、禾筛、撮斗等农具和菜篮、箩盖、蒸笼、篾簟、摇箩、床、椅、菜橱等日常用具。
  银器业有银器铺20余家,以罗德盛、同福、宝庆、同孚永几家资金较为雄厚。
  刨烟业本世纪30年代,黎川人来南城先后开设义和生、万泰生、义顺生3家烟厂,其中义和生规模较大,有职工约40人。民国35年(1946年)联力烟厂由黎川迁来,该厂有职工10人。此时为南城烟业的鼎盛时期,尔后逐渐衰落。
  建国后,人民政府大力扶助手工业者恢复和发展生产。1954年手工业开始组织起来。当时全县城乡有手工业1539户,手工业者2236名,其中县城有439户,724人;手工业产值占全县工业产值的60%左右。在手工业合作化运动中,采取“重点试办,积极推广”的做法,首先把铁器、大小木、圆木、竹器、服装、食品、雨伞、豆腐等行业组织起来,办了4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9个手工业生产小组。1955年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7个,手工业生产小组发展到18个,有社、组员295人,占城镇手工业总人数的21.6%。1956年2月实现了手工业合作化。建立手工业合作社47个,有社员1218人;生产小组11个,有组员88人;参加社、组人数共1306人,占城镇手工业从业人员1349人的97%(分散在农村的819名手工业者,则分别加入了当地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为加强手工业社、组的领导管理,当年成立了县手工业管理局和手工业合作联社。
  合作化后,手工业生产发展迅速。1956年手工业产值233.27万元(包括个体的,按1980年不变价格折算,下同),比上年增24.8%。1957年产值242.36万元,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的指标。1958年抽调大批手工业者去大炼钢铁,使手工业产值下降到117.35万元,1960年下降到98.54万元。1962年调整国民经济时,对社、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县城有手工业社17个,生产小组9个,合作厂1个,从业人员共400人。实行社员集资入股,每人交纳股金30-50元。生产工具自带。工资形式有计件和分成两种。干部一般不脱产,实行“误工记工”制。经过调整,生产得到较快发展。当年全县手工业社、组产值247.6万元,利润4.6万元。1963年以后,每年盈利5-6万元。到1968年县手管局撤销为止,手工业系统没有1个亏损企业。
  1972年,根据手工业迅速发展的需要,恢复县手工业管理局和手工业合作联社,对县城和农村集镇的手工业社(厂)恢复业务管理,并将1968年下放给城关镇管理的手工业社(厂)仍收归手管局管辖。当时县城有五金厂、木器厂、刨烟厂、白铁厂、工艺美术厂等12个企业,职工735人,产品的花色品种增多,工艺美术厂的产品被选送参加广交会,进入国际市场。1978年手管局改称第二轻工业局,专管县城的原手工业工厂,农村的社、队企业则划归新成立的社队企业管理局进行业务管理。从1973年到1980年,是二轻工业发展较快的时期。1980年产值达到305.55万元,比1973年的105.09万元增长1.91倍。其后3年,部分二轻企业因管理不善等多种原因,经济效益较差,有6个企业(家具厂、塑料厂、焰花厂、白铁厂、冶炼厂、竹器厂)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1983年只完成工业总产值256.41万元,比历史最高年的1980年降低13.13%。1984年初,二轻系统集体企业,全面推行“一包四改”,即经济承包和改干部任命制为招聘制、改固定工为合同工、改固定工资制为浮动工资制、改官办为民办。从而克服了分配中的平均主义,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企业开始有了起色。1985年二轻系统完成工业总产值306.54万元,比84年增长9.46%,超过历史最高水平的1980年总产值;销售收入比上年增长15.75%,达到234.28万元;利润为2.1万元,从而摘掉了亏损的帽子。企业发展到26个,职工870人。固定资产原值为110.58万元,净值有79.31万元,占用流动资金172.4万元,企业自有流动资金达15.44万元。工艺钟壳厂1984年亏损1.34万元,1985年该厂推行厂长经济承包责任制,1年时间扭亏为盈,创利1.77万元,被抚州地区行政公署和南城县人民政府分别授为“城乡集体工业先进单位”和“经济效益先进单位”。
  县商业局、供销社、交通局等系统的工业企业,有的是在50年代创办的,绝大多数是在70年代先后建立的。1985年有食品厂、造船厂、棉织厂、马赛克厂、罐头厂、福利厂、石灰厂、生物化工厂、豆腐厂、香槟酒厂等14个企业,其中水泥袋厂、文教用品厂、第一建筑公司香菇厂和第二建筑公司石灰厂4个企业为非独立核算单位。这年各厂共有职工425人,固定资产72.48万元,完成产值201.17万元,盈亏相抵后共亏损3.88万元。
  表15-5 合作化前(1955年)建昌镇手工业状况一览表金额单位:元合作化后(1956年)建昌镇手工业状况一览表表15-6 金额单位:元表15-7 二轻系统1973-1985年各厂职工人数统计表单位:人表15-8 二轻企业主要产品和服务项目一览表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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