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员自留地情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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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642
颗粒名称: 社员自留地情况
分类号: F307
页数: 1
页码: 204
摘要: 公社化以后,根据党的有关政策规定,从集体土地中划出小面积耕地给社员种植,产品由社员支配。全县社员自留地面积曾有过几次变动。1957年,自留地面积为1.13万亩。1958年,许多地方取消自留地,社员自留地面积下降到0.3万亩。1961年又调整为1.43万亩。1962年贯彻农业六十条,增加到2.5万亩。“文化大革命”中社员自留地被视为“资本主义尾巴”受到限制。1968年、1969年动员群众将自留地“献忠”,全县自留地面积下降到0.5万亩。1972年纠正取消自留地的错误,全县自留地面积恢复到1.5万亩。1981年自留地增加到1.61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6%,自留地的农产品除自给外,剩余部分可以自由出售,作为家庭收入的补充部分。自留地收入约占整个家庭收入15%左右。
关键词: 自留地 家庭收支

内容

公社化以后,根据党的有关政策规定,从集体土地中划出小面积耕地给社员种植,产品由社员支配。全县社员自留地面积曾有过几次变动。1957年,自留地面积为1.13万亩。1958年,许多地方取消自留地,社员自留地面积下降到0.3万亩。1961年又调整为1.43万亩。1962年贯彻农业六十条,增加到2.5万亩。“文化大革命”中社员自留地被视为“资本主义尾巴”受到限制。1968年、1969年动员群众将自留地“献忠”,全县自留地面积下降到0.5万亩。1972年纠正取消自留地的错误,全县自留地面积恢复到1.5万亩。1981年自留地增加到1.61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6%,自留地的农产品除自给外,剩余部分可以自由出售,作为家庭收入的补充部分。自留地收入约占整个家庭收入15%左右。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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