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中心苗圃造林情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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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602
颗粒名称: 南城县中心苗圃造林情况
分类号: S72
页数: 1
页码: 190
摘要: 民国25年(1936年),南城中心苗圃迁到麻姑山后,征购山地,创办了示范林场,经营面积约2万亩。至民国38年,全县人工造林面积达42222亩,但成活率极低。 建国以后,坚持“以营林为基础,采育结合造管并举”的林业生产方针,群众性的造林活动逐渐展开。本县曾出现五次造林高潮。
关键词: 造林 林木 植物育种

内容

民国25年(1936年),南城中心苗圃迁到麻姑山后,征购山地,创办了示范林场,经营面积约2万亩。至民国38年,全县人工造林面积达42222亩,但成活率极低。
  建国以后,坚持“以营林为基础,采育结合造管并举”的林业生产方针,群众性的造林活动逐渐展开。本县曾出现五次造林高潮: 1952年至1956年,全县主要以农户自发栽培方式,造林54080亩,成活率较高。
  1956年至1964年,全县采取以人工集体造林方式,集中劳力,集中资金、集中时间,分别在姑山、洪f1、罗汉庄、大源、曾坊、杨家坊等地,以“条割穴垦整地”法造林309508亩。但由于整地粗糙、栽植马虎、抚育管理工作未跟上,成活面积仅91001亩,保存率为29.4%。
  1970年至1977年,全县采取县、社、大队三级集中力量,进行“全割条垦”方法,建立各级松木样板林基地。如1970年冬,县革委会成立“造林总指挥部”,将赴吉安参加修筑“井冈山铁路”的民工调至界山岭营林基地,采取分片包干、任务落实到公社的方法,营造松木林5000亩,8年期间,全县每年以新造林5万亩的速度,建立了县、社、队三级林木生产基地,成活率分别为58.9%至90%。
  1980年至1983年,全县实行林业生产责任制以后,造林由以集体为主转为以个体为主。4年中,全县“二户一体”造林20471亩。其中:专业户178户,造林11662亩,联合体47个,造林8809亩。1983年至1985年,县林业局租用省民航农用飞机,先后在上唐、沙洲、龙湖、万坊、株良、新丰街徐家等地,直播马尾松树种18.6万亩。同一时期,全县“四旁”(宅旁、路旁、田旁、水旁)植树596万多株,成活26万株,人平1.07株。
  建国后,全县人工造林累计总面积为1281655亩(详见表),保存面积为290808亩,保存率为22.7%。
  其中:(一)国家营林92912亩。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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