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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六章 林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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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598
颗粒名称:
第六章 林业
分类号:
S75
页数:
6
页码:
188
摘要:
南城自然条件优越,适宜林木生长。建国前,人口稀少,交通不便,植树造林与森林开发较少,林木自然生长量一般大于砍伐量,但仍有荒山18万余亩。
关键词:
林木蓄积量
林分测定
内容
第一节林木生长及分布南城自然条件优越,适宜林木生长。建国前,人口稀少,交通不便,植树造林与森林开发较少,林木自然生长量一般大于砍伐量,但仍有荒山18万余亩。
表13-14 全县山地林地面积变化表单位:亩全县林分面积蓄积统计表表13-15 单位:亩(面积)立方米(蓄积) 建国后,通过发动群众植树造林,人工抚育,全县林分平均生长率为5.03%,立木年总生长量为58987立方米。但由于社会对林木需求的激增和山区交通条件的改善,加之3个时期(即1958年的大炼钢铁运动、“文化大革命”期间、1981年的山林责任制变革)的乱砍滥伐现象比较严重,致使森林砍伐量大于生长量。根据地、县三次组织林业技术人员进行森林资源调查,全县各种林地和蓄积变化如下: 全县主要树种各龄组面积和蓄积量,据1982年二类资源调查统计为: 1、杉木:幼龄林面积68916亩,蓄积63341m3;中龄林面积76440亩,蓄积22693m3;成龄林面积484.5亩,蓄积2084m3。其中特大径组(38厘米以上)有1208株,蓄积1256m3。
2、马尾松:幼龄林面积272980亩,蓄积245907m3;中龄林面积151020亩,蓄积415903m3;成龄林面积17719.5亩,蓄积50444m3。其中特大径组(38厘米以上)有30296株,蓄积35255m3。
3、阔叶树:幼龄林面积19309.5亩,蓄积26673m3;中龄林面积41541亩,蓄积121093m3。成龄林面积10450.5亩,蓄积29766m3。其中特大径组(38厘米以上)有28950株,蓄积26470m3。
由于幼龄林面积大,成龄林面积小,全县森林覆盖率呈下降趋势:1956年为44.6%,1975年为37.8%,1980年为35.6%,1982年下降为29.7%。
县境内天然森林植被无明显地域分布,比较多的树种有34科87种。按垂直分布大致是:海拔900公尺以上,主要是茅草及苔藓植物群落;海拔700-900公尺为常绿阔叶树和针叶混交林(主要有马尾松、杉木、栎、楮类及毛竹等)灌木及草木(主要是杜鹃、槎木、乌饭、铁芒基和芭茅等);丘陵地区以禾木科草类为主,并有木荷、枫香、柑桔、油茶、梨桃、泡桐、苦楝、柏树等。
用材林天然用材林分布不够均匀,主要集中在县境东北、东南和西部地区。浔溪、龙湖、麻姑山、睦安、里塔和洪门、岳口等乡天然用材,约占全县森林总面积的二分之一,蓄积量占全县森林总蓄积量60%左右,生长类型属于一、二类。
人工用材林以松木林为主,次为马尾松。主要分布于国营洪门岭林场和界山岭林场,以及洪门、岳口、上唐、株良、里塔、睦安、徐家等乡(镇)、村办林场。
毛竹林全县竹林总面积约8万余亩,总株数在282万株左右。主要分布在浔溪、岳口和洪门等乡镇,里塔、麻姑山、睦安、龙湖等乡也有少量分布。
经济林主要以油茶为主,其次是油桐、乌桕、板栗,总面积约2.5万亩。其中油茶分布在上唐、严和、新丰街、徐家、里塔、万坊等乡;油桐在60年代曾发展到5000亩,现仅保存300亩左右,主要分布在麻姑山、株良一带。
薪炭林各乡镇均有分布,重点在山区和丘陵地区,以幼龄马尾松和少量阔叶为主,其次为小灌木和冬茅等,约有10700多亩(其中灌木林为8445亩)。
第二节营林民国时期,本县人工植树造林,为数甚少。民国23年(1934年)本县曾有过人工植树造林,但范围小,面积少,约计7万株。建国后,育苗、造林发展到全县各地,每年春季造林规模之大、范围之广前所未有。
育苗民国23年冬,南城中心苗圃创办于城郊夫人田,省农业院在该地征购农田40亩,次年春开始进行人工育苗试验,培育马尾松苗木。1951年该旧苗圃通过整顿改造之后,成为南城县苗圃。1958年该苗圃并入南城县洪门岭垦殖场,培育松、杉苗木197亩。1963年洪门垦殖场撤销后,又单独在从姑山脚下成立下南城县麻州苗圃,育苗196亩。“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育苗减至40亩,故于1968年撤销苗圃,拨给南城一中,作为学生劳动基地。1982年不仅该苗圃重新恢复,而且县林科所、洪门岭和界山岭林场以及部分社队集体林场都开始进行森林育苗。至1985年,全县森林育苗面积达405亩,主要培育杉、松苗木,次有油茶、油桐、泡桐、合欢、苦楝、乌桕、樟树、柏树等树种。1973年,县林业科学研究所开始引进国内外优良珍贵苗木树种。如美国的火炬松,于1974年初次引进,次年达583亩(其中母树林200亩、试验林383亩)。湿地松、葡萄桐、油橄榄、漆树等也由该所引进南城。
造林民国25年(1936年),南城中心苗圃迁到麻姑山后,征购山地,创办了示范林场,经营面积约2万亩。至民国38年,全县人工造林面积达42222亩,但成活率极低。
建国以后,坚持“以营林为基础,采育结合造管并举”的林业生产方针,群众性的造林活动逐渐展开。本县曾出现五次造林高潮: 1952年至1956年,全县主要以农户自发栽培方式,造林54080亩,成活率较高。
1956年至1964年,全县采取以人工集体造林方式,集中劳力,集中资金、集中时间,分别在姑山、洪f1、罗汉庄、大源、曾坊、杨家坊等地,以“条割穴垦整地”法造林309508亩。但由于整地粗糙、栽植马虎、抚育管理工作未跟上,成活面积仅91001亩,保存率为29.4%。
1970年至1977年,全县采取县、社、大队三级集中力量,进行“全割条垦”方法,建立各级松木样板林基地。如1970年冬,县革委会成立“造林总指挥部”,将赴吉安参加修筑“井冈山铁路”的民工调至界山岭营林基地,采取分片包干、任务落实到公社的方法,营造松木林5000亩,8年期间,全县每年以新造林5万亩的速度,建立了县、社、队三级林木生产基地,成活率分别为58.9%至90%。
1980年至1983年,全县实行林业生产责任制以后,造林由以集体为主转为以个体为主。4年中,全县“二户一体”造林20471亩。其中:专业户178户,造林11662亩,联合体47个,造林8809亩。1983年至1985年,县林业局租用省民航农用飞机,先后在上唐、沙洲、龙湖、万坊、株良、新丰街徐家等地,直播马尾松树种18.6万亩。同一时期,全县“四旁”(宅旁、路旁、田旁、水旁)植树596万多株,成活26万株,人平1.07株。
1952-1985年部分年份营林生产完成情况表表13-16 面积:亩,植树:万株注:总计为1952-1985年33年的总和。
建国后,全县人工造林累计总面积为1281655亩(详见表),保存面积为290808亩,保存率为22.7%。
其中:(一)国家营林92912亩。
1、洪门岭林场:1956年建立,始称南城林场。黎河以东的徐田、洪门、铺前、梓木岭、万年桥、湖东、麻姑山一部分及曾坊等山地划为该场的林业基地,经营面积共16.6万亩。其老林地不足2万亩,至1985年止,该场造林74935亩,保存面积60405亩,保存率达80%。
2、界山岭林场:1969年建立,经营面积19791亩,至1985年止共造林19158亩,保存面积16456亩,保存率为85.9%。
3、县林科所:1973年建立,经营面积2020亩。至1985年,共营造新林1520亩,保存面积1252亩,保存率82.4%。
(二)集体造林84160亩。
1966年根据“以集体造林为主,国社结合”的造林方针,第一批在荆竹山、青山、万坊岭等地办起了公社林场。1968年在万年、刘湖、里塔试办了3个大队林场。1969年至1980年全县社队林场已发展到111个(社办20个,队办91个),林场专业人员为611人。历年造林面积共达84160亩(其中:杉树58766亩,松树2885亩,油茶22509亩)。
第三节森林保护建国初期,林区群众有“冬季烧荒积肥”的旧习,常引起森林火灾。从1950年至1959年间,全县共发生森林火灾1278起,烧毁山林27625亩。
1955年,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南城县防火指挥部,此后各区、乡、村也分别建立了护林组积,在各林区开辟了防火线,并订立了护林防火公约,全县山林火灾逐年减少。
1958年,全县开展“大炼钢铁”运动,使森林资源受到很大破坏。如上唐百子亭一带的松杂木被砍光;麻姑山风景区的龙柏、银杏、樱桃、腊梅、云杉、黄檀、石兰、金钱松,三类杉和紫荆等珍贵树木也几乎砍光。
从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期间,护林制度遭到冲击,由于多头经营,“一把锄头栽树,多把斧头砍树”,使森林资源再次遭到破坏。1972年,县林业局在界山岭和黄狮渡两地公路上,设立了木竹检查站,对木材及其制品出口进行了严格的放行检查。1981年又分别在万年桥和洑牛水道上,设立了竹木检查站,有效地制止了无计划砍伐偷运木材出口的现象。
1977年,护林制度得到了恢复,整顿和健全了各级护林组织。1980年10月县政府作出了对国营林区实行“国社联营、联防护林”的决定,成立国营林区护林委员会,发布了护林布告,并于1982年建立了南城、临川两县的界山岭护林联防委员会,制订了护林联防公约,对刹住乱砍滥伐和防止山火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为了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1974年底在县城南门外麻桥,建立了南城县森林病虫害防治站,主要任务是以防治松毛虫为主,兼防竹螟、茶毛虫和其它害虫。1975年开始生产白僵菌,年产1-2万斤。1977年开展了人工繁殖赤眼蜂防治森林虫害试验。截止1985年,全县防治松毛虫为害面积达17.9万亩,占松毛虫发生总面积44.4万亩的41.2%。同时,还供应抚州地区各县白僵菌粉19余万斤,使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逐步由化学防治向生物防治发展打下了初步基础。
第四节采伐建国前,竹木采运业比较落后,采伐作业靠刀、斧、锯;陆运作业靠人力肩运;水运作业条件亦差,靠浔溪、古塘、东港等几条小港扎排运材,购销均由私人经营。
建国后,为了改善采伐条件,实行国家经营。1950年秋,首先在珀歼、硝石等地设立了木竹采购站,负责木材采运工作,并将原来的“龙泉码两”材积计算改为立方米计算。
1953年成立县森工作业所,下设硝石、岳口、珀歼3个采购组和一些临时性伐木场,组织林农进行有计划采伐。1955年通过在全县范围内贯彻“中间全面管理,两头适当控制”的经营政策,并采取“一次订约、分期交验、分期付款”的收购方法,使全县木材购销基本上纳入了国家计划的轨道。
1956年通过进行河道运输改革,运输技术改进,提高了筏运效率,降低了收购成本。如在古竹坪小港推广集结式木材赶羊流送新技术,一次运出枕木、坑木7000多立方米,使小河筏运工效提高1倍。
1985年森工划归县农林垦殖局管辖后,又增设了竺由、浔溪、洪门、路东、岳口等地竹木经营站。1960年改县垦殖局为县林业局,由业务股负责森工工作。60年代初期,改革“抖子排”获得成功,节约运材3%,提高运材速度53%,扎排工效提高了l倍。1980年为了提高木竹采运速度,成立了南城县林业局汽车队,备有货车5辆,计17个吨位。从1953年中全县有计划采伐和收购木材共计444670立方米,毛竹370余万根,篙竹18万根。除自购自销外,还上交本地区木材31万立方米,毛竹280万根,篙竹4.8万根(附表),历年均超额完成了国家上调任务,多次获抚州地区嘉奖。
表13-17 建国后几个年份木竹产销情况表木材:立方米毛竹:根为了把等外材与边角材变为可利用之材,提高原材料经济效益,1972年创办了木材综合利用加工厂,厂址设在洪门水库坝下,1978年迁至县城盱江大道南端。现有加工机械设备,卧式带锯一台、立式带锯二台、车床一台、刨床一台、各种钻具3把等。截止1985年,该厂利用松杂木等外材与小材小料,加工成小锯材、瓦托料、包装厢及各种小器具等产品共达42495立方米,运销江苏、浙江、上海等省市,创造产值1484241元。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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