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南城县国营农业情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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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531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南城县国营农业情况
分类号: F3
页数: 1
页码: 168
摘要: 自1952年至1983年,国营农业一直实行分队派工,集体劳动,固定工资,产品交场。由于管理不善,经济效益不高,年年亏损,有的产品产量甚至低于科学种田水平高的农民。1983年后,实行联产到组。1984年后按“大包干”的形式包干到户,实行计划指导、分户经营、交场积累、剩下归己的经营方式。
关键词: 国营农业 农业经济

内容

民国29年(1940年),省政府在城郊设立第七行政区农业技术推广处,民国37年成立南城县农业技术推广所,分别在夫人田和株良尧村经营小面积土地,作为小型试验示范场所,但未开展实质性工作,效果很差。
  建国后,国营农业得到发展,至1958年初具规模。1985年县水南良种场、县畜牧繁殖场、县园艺场、县农科所、县水科所等5个国营农业单位,共有耕地面积1778亩,其中水田1212亩,旱地566亩,年农业总产值98.54万元。国营农业,实行科学试验示范、技术推广普及和生产经营相结合,成为全县农业的示范场,尤以繁殖水稻良种成绩突出。
  自1952年至1983年,国营农业一直实行分队派工,集体劳动,固定工资,产品交场。由于管理不善,经济效益不高,年年亏损,有的产品产量甚至低于科学种田水平高的农民。1983年后,实行联产到组。1984年后按“大包干”的形式包干到户,实行计划指导、分户经营、交场积累、剩下归己的经营方式。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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