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联产承包责任制情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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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530
颗粒名称: 南城县联产承包责任制情况
分类号: F3
页数: 2
页码: 167
摘要: 以家庭经营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对促进全县农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但这一新生事物还不够完善,需要在进一步改革中完善和发展。
关键词: 联产承包 生产责任制

内容

社),生产大队下辖生产队。
  人民公社在同级党委统一领导下,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气。起初,实行公社、大队两级核算,以公社为基本核算单位。
  同年10月实现公共食堂化,宣布公社社员“吃饭不要钱”。全县农村建立公共食堂949个,用膳人数达11万余人,占农村人口的96%。
  人民公社成立初期,盲目追求“一大二公”,使生产关系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管理发生严重混乱,普遍存在“五风”:即“共产风”、“浮夸风”、“一平二调风”、“挥霍浪费大吃大喝风”、“消极怠工风”。一些乡镇食堂开始有鱼有肉,大吃大喝,几个月后萝卜、白菜,吃饭限量。一些地方因所有权不明,造成猪牛牲畜大量死亡。虚报产量令人瞠目,有的虚报稻谷亩产突破10000斤。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步清除“左”的错误影响,在农村进行一系列改革。由“队长派工”改为分作业组劳动,联产到组,实行“四定三包一奖”,即:定土地、定劳力、定耕牛、定农具;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励(全奖全赔或只奖不赔或多奖少赔)。
  1979年由“联产到组”改为“联产到劳”,仍然坚持“四定三包一奖“。少数地方开始实行“包产到户”。全县“包产到户”最早的是珀玕公社早禾田生产队。
  1982年,全县普遍实行“双包”(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生产责任制。全县1589个生产队中,包产到户的327个,占20.6%;包干到户的1254个,占78.9%;其他形式的8个,占0.5%。1983年,全县实行“大包干到户”。即以田定等,以等定产,按人劳比例计算承包耕地面积,联产承包到户,实行“上交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自己的”分配办法。
  1984年后进一步完善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延长土地、山林、水面及其他主要生产资料承包期,土地、水面一定l0-15年不变,山林一定30年不变。至此农村第一步改革取得成功,经济形势全面好转,人平收入由1978年的150元增加到1985年的447.1元,平均每年增加42.4元,是建国后农业发展最快的时期。
  联产承包责任制形式多样,按所有制分,有国营承包、集体承包、联合承包和个人承包;按经营方式分,有租赁承包、股份承包(土地、设备、资金、劳力入股)、技术承包;按地域划分,有跨省、跨地、跨县、跨乡、跨村承包等。株良村外出承包柑桔农民达120人,占总劳力14.5%,面积2000余亩,收入上百万元,远至本省乐安、贵溪和福建光泽等地。
  以家庭经营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对促进全县农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但这一新生事物还不够完善,需要在进一步改革中完善和发展。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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