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土地改革情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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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52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土地改革情况
分类号: F3
页数: 1
页码: 164
摘要: 根据“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消灭地主”的土地改革路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于1950年7月27日成立了土地改革委员会,接着派出土改工作队,首先在条件较好的万坊区和蔡王殿区进行土改试点。9月15日,试点工作顺利结束。全县面上土改分两期开展:1950年12月至1951年3月,在上唐、徐家和硝石三个区进行;1951年4月至7月,在株良区进行。
关键词: 土地所有制 土地改革

内容

根据“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消灭地主”的土地改革路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于1950年7月27日成立了土地改革委员会,接着派出土改工作队,首先在条件较好的万坊区和蔡王殿区进行土改试点。9月15日,试点工作顺利结束。全县面上土改分两期开展:1950年12月至1951年3月,在上唐、徐家和硝石三个区进行;1951年4月至7月,在株良区进行。
  土改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思想动员,组织发动。土改工作队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教育、启发农民阶级觉悟。通过扎根串连,组成农会,从政治上树立贫雇农的优势,并做好团结中农的工作,从而中立富农,孤立和打击地主。
  第二步:划阶级,定成分。农民协会依靠群众,充分发扬民主,划分阶级成分。划分结果:全县30679户中,地主占4.6%,富农占2.5%,商人占3%,工人占5%,雇农占3.2%,贫农占35.4%,中农占27-5%,贫民占7.4%,小量土地出租者占4%,其他如渔民、宗教职业者等约占7.4%。
  第三步:没收地主财产,分配斗争果实。划清阶级成分后,各乡成立征收没收委员会。全县共没收土地(含公产)199310亩,耕牛2605头,还没收大量农具、房屋、家具、稻谷、布匹、衣物和金银等。这些斗争果实,全部分给雇农、贫农和下中农。贫穷农民世世代代渴望获得土地的愿望,在共产党领导下终于得以实现。
  1951年11月到1952年3月,全县分两期对土地改革遗留问题进行了复查,根据各乡土改工作情况,划分了一类乡、二类乡和补课乡三种类型。在一类乡搞好民主团结;在二类乡搞好干部整编工作;在补课乡解决各种遗留问题。在土改复查中,对违法和严重违法的地主分子斗争158人,交群众管制78人,惩办10人。最后将地主分子隐瞒的财产再次没收,分配给贫雇农民,并给每户农民颁发了土地证。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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