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减租减息情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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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52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减租减息情况
分类号: K2
页数: 2
页码: 163
摘要: 1949年9月,中共南城县委根据中共中央的政策规定,作出在全县进行减租减息的决定,要求各乡召开群众大会、佃户会、村干部会和农代会,登记佃户、债户,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对所有地主、富农及一切祠堂、庙宇、教会、学产所出租土地的租额,实行“二五”减租(即原交一石减去二斗五升);解放前欠其租谷则一律废除。所借地主、富农旧债,一律按月利一分半计息清偿。已付利息超过原本一倍者停息还本;超过二倍者,本息停付;旧债还清后,其抵押债务之土地、财产,交还债户。已经成立买卖关系者不再变动。解放后借贷利息,一般由借贷双方自由约定,但人民政府对于高利贷不予承认。
关键词: 减租减息 解放区

内容

1949年9月,中共南城县委根据中共中央的政策规定,作出在全县进行减租减息的决定,要求各乡召开群众大会、佃户会、村干部会和农代会,登记佃户、债户,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对所有地主、富农及一切祠堂、庙宇、教会、学产所出租土地的租额,实行“二五”减租(即原交一石减去二斗五升);解放前欠其租谷则一律废除。所借地主、富农旧债,一律按月利一分半计息清偿。已付利息超过原本一倍者停息还本;超过二倍者,本息停付;旧债还清后,其抵押债务之土地、财产,交还债户。已经成立买卖关系者不再变动。解放后借贷利息,一般由借贷双方自由约定,但人民政府对于高利贷不予承认。
  同年11月10日至12日,县领导在全县首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对减租减息工作作出部署。全县各级党组织根据县委决定,广泛开展宣传,成立农民协会,组织贫苦农民进行减租减息,斗争抗拒减租减息的不法地、富和高利贷肯。至1950年4月,全县城镇乡村均进行了减租减息,先后斗争地主1100人,减租3578200斤(稻谷),减息689995元。对改善农民生活,发展农业生产,支援解放战争,安定社会秩序,巩固基层政权起了积极作用,为土地改革作了准备。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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