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图书馆
抚州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抚州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古籍善本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二、租制租额情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南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521
颗粒名称:
二、租制租额情况
分类号:
F3
页数:
2
页码:
162
摘要:
建国前,南城租制租额主要为三类: 定程又称“铁板租”。即固定租额,不论收成丰歉,租额如数照交。 分租每年将收获谷物以一半缴给地主,叫“对分”;大部分谷物交给地主叫“倒四六”或“倒三七”。 押租佃户向地主领田时,需先交押金,否则起佃另由他人耕作。
关键词:
封建土地所有制
土地改革
内容
建国前,南城租制租额主要为三类: 定程又称“铁板租”。即固定租额,不论收成丰歉,租额如数照交。
分租每年将收获谷物以一半缴给地主,叫“对分”;大部分谷物交给地主叫“倒四六”或“倒三七”。
押租佃户向地主领田时,需先交押金,否则起佃另由他人耕作。
以上三类交租方式,为交实物(按地主指定地点送物进仓)和折价交租(按实物折价交租)两种。
表12-1 第五区土改前各阶层土地及生产资料占有统计表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