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南城县征兵情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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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51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南城县征兵情况
分类号: E2
页数: 2
页码: 155
摘要: 建国初期,国家实行志愿兵役制。从1949至1953年,全县共有2808名青年志愿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5年秋,改行义务兵役制。1978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从1955年至1985年,全县应征的青年共有5155名。
关键词: 兵役法 兵役制度

内容

建国初期,国家实行志愿兵役制。从1949至1953年,全县共有2808名青年志愿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5年秋,改行义务兵役制。1978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从1955年至1985年,全县应征的青年共有5155名。
  1956年至1957年、1962年,南城县曾进行过两次预备役登记工作,其后中止。L98I年,开始恢复预备役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24条规定,预备役分一、二类。一类士兵预备人员为基于民兵和28岁以下退出现役的士兵;二类士兵预备役人员为普通民兵和29至35岁的退伍军人。至1985年,全县登记预备役的共2257名,其中一类1083人,二类1174人。
  表12-3 1949-1985年南城县征兵统计表注:1967、1971、1977三年南城县未征兵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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