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南城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2504 |
颗粒名称: | 民后建设情况 |
分类号: | E2 |
页数: | 2 |
页码: | 150 |
摘要: | 解放初期,为维护地方治安,保卫人民的胜利果实,巩固人民政权,全县乡村开始建立民兵组织。至1952年底,民兵组织在全县农村普遍建立起来,区以下设立了民兵乡(街)队部,村以下组建了民兵中队、小队。参加民兵的,主要是年龄为18岁至40岁、身体健康的男性公民。组建方法:思想发动,志愿报名,群众评议,领导批准。1953年1月,根据上级指示,组建南城县基干民兵团,将几年满18岁至25岁,政治纯洁,身体强壮,家庭劳动力充裕之民兵,编入基干团。 |
关键词: | 地方武装 军事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