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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一章 地方武装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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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500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地方武装
分类号:
E2
页数:
5
页码:
150
摘要: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民团 第二节 建国后的民兵组织 第三节 地方部队与当地军事机关
关键词:
地方武装
军事史
内容
第一节民国时期的民团南城县靖卫团民国17年(1928年)组建了南城县靖卫团,系反共地方武装,由县长兼团总,另设副团总1人。团内分若干壮丁队,约200人为一队。民国18年,县靖卫团改为警察队,全队共有官兵200余人,分驻新丰、里塔、珀歼、岳口等地。民国19年,组织保卫区团、保卫甲团。民国21年,合并为南城县保卫总团。
南城县人民自卫队抗日战争爆发后,组建了人民自卫队。县设总队,区设区队,乡(镇)设乡(镇)队,保设保队。县长兼总队长,另设总队副1人。民国28年,增设国民兵团,县长兼团长,设常备队,未及一年,该团即被裁撤。民国33年,人民自卫队改编为县保安警察大队,下辖3个中队、9个分队。
第二节建国后的民兵组织建国后,本县开始建立民兵组织。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一、组织建设民兵建制解放初期,为维护地方治安,保卫人民的胜利果实,巩固人民政权,全县乡村开始建立民兵组织。至1952年底,民兵组织在全县农村普遍建立起来,区以下设立了民兵乡(街)队部,村以下组建了民兵中队、小队。参加民兵的,主要是年龄为18岁至40岁、身体健康的男性公民。组建方法:思想发动,志愿报名,群众评议,领导批准。1953年1月,根据上级指示,组建南城县基干民兵团,将几年满18岁至25岁,政治纯洁,身体强壮,家庭劳动力充裕之民兵,编入基干团。
1958年,根据毛泽东主席“大办民兵师”、“实行全民皆兵”的指示,组建南城县民兵师,全县35429名男女公民参加民兵,编为13个团、42个营、182个连、771个排。
1961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民兵工作条例》,分设普通民兵与基于民兵。参加民兵的条件为身体健康、年满16岁至45岁的男性公民和16岁至35岁的女性公民。其中18岁至30岁的男性公民和16岁到25岁的女性公民编为基于民兵,其余的编为普通民兵。是年,全县民兵总数为51441人,其中普通民兵29180人,基干民兵22261人。其建制为1个师、9个团、63个营、292个连、1162个排,其中基干连14个、基干排250个。
1969年8月,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县组建武装民兵独立团的命令》,成立南城县武装民兵独立团,辖3个营,10个连。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形势的需要,1981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调整民兵组织问题的指示》,对民兵组织进行了调整。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一、缩小组建民兵的范围。组建民兵的重点主要是镇、社和厂矿。机关、学校和县城一些人数少又分散的单位,平时不建立民兵组织。二、压缩参加民兵的年龄。把原来男性16-45岁,改为18-35岁(基于民兵18-28岁)。三、简化民兵组织层次。原来的普通民兵、基于民兵、武装基干民兵,改为基于民兵和普通民兵。凡符合民兵条件的28岁以下的复员军人和经过基本训练的人员编为基干民兵,其余编为普通民兵。女性只编基干民兵。并取消县编民兵师、公社编民兵团的规定。
经过调整,全县民兵总数由原先的72618人减为27018人。其中基干民兵5141人,编为1个基干团、5个基干营、27个基干连(含专业技术分队:地炮连3个,高机连1个,通信连1个,侦察排1个)。为了使民兵工作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1985年,根据党中央关于“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的方针,全县民兵组织再次进行了整顿,全县保留了17个基干连、187个基干排、549个基干班的建制,民兵总数为32034人;基干民兵总数为4988人。经过两次调整,民兵数量减少,质量明显提高。
组织领导按照“党管武装”的原则,民兵组织置于县委和各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之下。为了加强党的领导,1953年,成立中共南城县委人民武装委员会,由县委书记担任主任委员。县人民武装部作为县委军事部门,主管民兵工作。1956年以后,县委书记兼任县兵役局、人民武装部第一政委,基层单位的党组织主要领导也均兼任基层民兵组织的政委、教导员或指导员。60年代后,各公社成立了武装部,配备了专职武装干部。各级党组织都将民兵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注意吸收专职武装干部和民兵干部参加同级党委(支部)的领导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党对民兵工作的领导被削弱。1978年,县委根据上级指示,重新恢复人民武装委员会。
民兵代表大会按照民兵工作条例规定,每二至三年召开一次全县民兵代表大会。从1951年至1984年,南城县先后召开了12次民兵代表大会。
二、政治教育 50年代初,民兵政治教育主要利用每月两次民兵活动日进行。此外,每年民兵冬训中按照1:9的军政训练比例安排政治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有阶级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国防教育以及民兵的“三大任务、八项守则”教育等。1958年以后,加强了对毛泽东人民战争思想和“大办民兵师”的教育。
1963年,全县民兵广泛开展“学习雷锋和南京路上好八连活动”,组织了“向雷锋同志学习”报告团到各基层单位巡回报告。1964年,县人武部与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共同举办民兵连指导员培训班,培训296人。同年9月,省军区政治部肯定了南城县大源公社沙坪大队民兵政治教育落实到生产队以及办好大队民兵俱乐部的典型经验,转发了他们的材料。
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以阶级斗争为纲等“左”的内容和种种形式主义的教育方式充斥于民兵政治教育中。粉碎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以后,尤其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拨乱反正,肃清“左”倾路线的影响,民兵政治教育逐渐纳入正确的轨道。
从1981年开始,根据中办(1981)78号文件精神,民兵政治教育突出了民兵训练中的政治课教育,基干民兵每月一课教育和全民国防教育。1984年8月,县委和县人武部联合召开民兵政治教育改革研究会,对在农村普遍推行家庭联产责任制以后民兵政治教育的内容和方法,进行了探讨。根据会议的建议,成立了南城县民兵政治教育领导小组。同年9月,县委、县人武部联合工作组在株良乡路东村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民兵政治教育试点工作。
1985年4月,县人武部在路东村召开全县民兵政治教育改革现场会,推广该村办的“民兵业余学校”的经验。年底,全县“民兵业余学校”发展到17所。路东村出席了全省民兵政治教育改革经验交流会,被授予“民兵政治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三、军事训练训练对象,主要是民兵干部和基于民兵。训练内容,以射击、投弹、刺杀、爆破、战术、队列等基础技术、战术课目为主。1969年后,重点突击“三打”(打飞机、打伞兵、打坦克”、“三防”(防原子武器、防化学武器、防细菌武器)训练。专业技术分队侧重进行专业技术训练。1973-1982年,民兵军事训练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民兵军事训练《三年(1973-1975)纲要》和《四年(1977-1980年)纲要》进行。县人武部每年训练民兵营(连)长、武装基干排长及各种专业骨干,时间半个月。基干民兵则由公社训练,时间为15-20天。据1973-1980年统计,全县共训练武装基干民兵3.6万人次,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训练任务。
1985年,根据中共中央(1985)22号文件中关于“民兵教育训练要突出重点,改进方法,注重实效”的要求,民兵训练规模大大压缩,开始改变训练方法,逐步由乡(镇)和厂矿组织的小型、就地、分散训练,过渡到县训练基地集中进行。
四、民兵工作要事解放初期,广大民兵配合驻军和公安部门,积极参加剿匪反霸斗争,做到“村村有民兵,有路就有哨,各个山头都有岗”,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1950年冬至1952年,全县土地改革运动展开后,广大民兵积极参加并保卫这场伟大的变革。
1955年6月,四区上唐镇发生反革命抗粮骚乱事件,县兵役局调集民兵30余人赶赴出事地点,逮捕了9名主犯,迅速平息了骚乱。
为了对付国民党军飞机的骚扰,1952年,全县建立民兵对空了望哨4个,1955年增加到7个,1961年增加到11个。
1958年12月,国民党军飞机窜到汾水、源头上空骚扰,县人武部及时组织民兵搜山,缴获大量敌人空飘反动传单。
1960年,万坊公社武装部长孙俊德和县农机厂民兵周水根出席全国民兵代表大会,受到毛主席等老一辈革命家的接见,分别奖励半自动步枪一枝。
1964年10月,举行全县性民兵军事表演,参加民兵达1200余人。7个公社214名武装民兵参加了队列和步枪射击、轻重机枪射击、六O炮射击、对空射击及战术等项目的军事表演。
1977年6月,中共江西省委、省革委、省军区联合授予南城县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称号。
1977年6月19日,省军区在南城召开全省民兵工作“三落实”现场经验交流会。福州部队副司令员龙飞虎、顾问卢胜、中共江西省委书记黄知真及省军区司令员信俊杰、政委张立雄等领导莅临大会指导。出席会议的有各军分区和驻省部队负责同志,各地、市、县委及人武部领导,部分民兵工作先进单位的代表,共计334人。6月20日,徐家、洪门、岳口公社和洪门电厂、共大南城分校的武装基干民兵,为大会举行了组织点验、队列、刺杀、轻武器射击、六0炮射击、高射机枪射击、地雷爆破、战术等项目的军事表演。
1978年8月,县人武部政委柳延文作为全省各县(市)人武部的代表,出席全国民兵工作会议。同年11月,福州军区司令员杨成武、副司令员朱绍清来南城视察民兵工作,并观看了洪门公社渡口大队和天井源公社民兵的射击、战术等军事表演。
1982年,江西省军区转发中共南城县委党管武装的经验,县委书记、武委会主任曹二俚被评为党管武装的先进个人,受到省军区的表彰。
1984年县人武部被福州军区评为组织领导民兵军事训练先进单位。是年,福州军区在抚州地区举行“八四·九”演习,全县人民和民兵踊跃拥军支前,县人民政府、县人武部被省人民政府、省军区授予“拥军支前先进单位”的称号。
第三节地方部队与当地军事机关一、民国时期第七行政区保安司令部民国21年(1932年),江西省第八行政区保安司令部设南城县。24年迁临川,更名第七行政区保安司令部,不久迂回南城县,司令由专员兼任,区内一切地方武装及驻区省保安第二团均受其指挥。
南临警备司令部民国31年,南城一度被日军占领,收复后,国民党军第三战区以恢复秩序巩固城防为由,在县城金斗窠设立南临警备司令部(管辖南城、临川及附近县乡),下设南城军警督察处和宪兵队。
南抚师管区司令部、南城团管区司令部设立于民国26年,均为负责征兵的军事机构。南抚师管区司令部驻株良乡祥岗山,民国34年撤销。同年,南城团管区司令部迁往临川县。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南城县大队解放初期,为了完成剿匪反霸的任务,巩固新生人民政权,1949年8月,第四野战军48军161师483团拨出部分人员、装备,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南城县大队。该大队隶属于抚州军分区领导,为营级建制,除直属队外,辖7个区中队,共约3个连兵力。1952年5月,因军队精简整编,奉命撤销建制。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城县人民武装部为了加强对民兵工作的领导,1950年11月成立南城县人民武装支队部,设军事,政工两个股,编制8人均为现役军人,隶属于抚州军分区。各区成立民兵大队部,编制3人(现役军人)。1951年7月,县人民武装支队部改名为县人民武装部,区民兵大队部改名为区人民武装部,隶属关系不变。1954年9月,撤销县,区两级人武部,建立县兵役局,编制为20-25人;各区设武装助理员1人。1960年1月,兵役局重新改为县人民武装部。1960年11月,各公社成立人民武装部,配备专职武装干部。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城县中队 1967年7月,原中国人民公安部队江西省南城县中队改名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西省南城县中队,由县人民武装部领导。1975年12月该队又划归公安,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江西省南城县中队。
表12-1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城县人武部(兵役局)领导人更迭表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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