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福利费的提取与使用情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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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48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福利费的提取与使用情况
分类号: F2
页数: 1
页码: 146
摘要: 在普遍实行工资制后,职工的福利费经过多次调整,金额不断有所增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福利费,1985年为每人每月2元,由县财政拨给,由县人事部门监督使用。企业单位职工的福利费,1985年的标准为按企业工资总额的11%,从企业经费中提取。福利费用于职工家庭生活费、医药费及其他特殊困难的补助,办理集体福利事业。福利费必须专款专用,当年有结余的,可留下年度使用。不论是补助个人还是办集体福利事业,均应经群众讨论,福利委员会评议,单位领导同意,福利费才能支用。
关键词: 工资 劳动报酬

内容

在普遍实行工资制后,职工的福利费经过多次调整,金额不断有所增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福利费,1985年为每人每月2元,由县财政拨给,由县人事部门监督使用。企业单位职工的福利费,1985年的标准为按企业工资总额的11%,从企业经费中提取。福利费用于职工家庭生活费、医药费及其他特殊困难的补助,办理集体福利事业。福利费必须专款专用,当年有结余的,可留下年度使用。不论是补助个人还是办集体福利事业,均应经群众讨论,福利委员会评议,单位领导同意,福利费才能支用。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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