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南城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2476 |
颗粒名称: | 第三章 南城县劳动就业情况 |
分类号: | C91 |
页数: | 1 |
页码: | 143 |
摘要: | 解放前,政府对社会劳动就业问题不予过问,劳动者由各行各业的业主自行雇用,公务人员的任用则多凭各种社会关系。因此,城镇存在着大批失业人员,在农村,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也处于失业与半失业状况。 建国后,人民政府对解决社会劳动就业问题十分重视。1951年完成土地改革,实行耕者有其田,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人口的劳动就业问题。在城镇,随着社会主义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除少数几个年份外,每年都安排了大批人员就业。 |
关键词: | 劳动就业 失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