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南城县信访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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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470
颗粒名称: 第八章 南城县信访工作情况
分类号: D6
页数: 1
页码: 140
摘要: 据统计:1979年至1985年共接待、处理人民来信来访6669件(次)。其中要求落实政策、解决“文化大革命”遗留的各种问题、平反冤、假错案、归还被查抄财物的占55%,要求农业粮转为商品粮的占10%,要求就业或调动工作的占5%,揭发干部违法乱纪及对工作提出建议、批评的占3%,建房、土地等纠纷的占3%,要求落实房产政策的占20%,其它问题4%。
关键词: 信访工作 民政工作

内容

1950年,中共南城县委、县人民政府分别由秘书室兼理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1956年,县委、县人民委员会分别指定专职干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当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在300件(次)以上。1976年,县委设立了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室。1980年12月,改为中共南城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联合信访办公室。1982年5月,又改为中共南城县委信访办公室。由县委办公室代管,实为中共南城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统一的信访工作部门。
  从1980年开始,中共南城县委为了加强对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县委信访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委一名副书记、人大一名副主任、政府一名副县长以及县委办公室、组织部、统战部、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1984年12月,建立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领导接待群众目的制度,其后每月15日和30日为领导接待群众的时间,亲自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问题。
  据统计:1979年至1985年共接待、处理人民来信来访6669件(次)。其中要求落实政策、解决“文化大革命”遗留的各种问题、平反冤、假错案、归还被查抄财物的占55%,要求农业粮转为商品粮的占10%,要求就业或调动工作的占5%,揭发干部违法乱纪及对工作提出建议、批评的占3%,建房、土地等纠纷的占3%,要求落实房产政策的占20%,其它问题4%。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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