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南城县其他救济情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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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46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南城县其他救济情况
分类号: D6
页数: 1
页码: 138
摘要: 人民政府对1961年至1965年期间精简退职的职工,发给了一次性退职补助金。其后生活确有困难的,每月发给相当本人原工资百分之四十的救济费。民政部门配合公安局,对外流来南城的人口,进行遣送工作,每年开支食宿车旅费等1000余元。
关键词: 救济 民政工作

内容

人民政府对1961年至1965年期间精简退职的职工,发给了一次性退职补助金。其后生活确有困难的,每月发给相当本人原工资百分之四十的救济费。民政部门配合公安局,对外流来南城的人口,进行遣送工作,每年开支食宿车旅费等1000余元。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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