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南城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2462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南城县社会救济情况 |
分类号: | C91 |
页数: | 2 |
摘要: | 民国19年(1930年)8月,成立南城县救济院,救济生活无着的孤寡老弱病残者。但救济款甚少,且有被贪污克扣现象。民国29年,逃入县境的难民剧增。设立难民收容所,在里塔开辟垦殖区。接着又开办难民工厂。民国30年在河东设立“南城义民卷烟公会”,在东港头设立难童学校和难童教养所,先后收容难民、难童达6300余人。民国34年抗日战争胜利后,美国利用太平洋战争中的部分剩余物资“援助”中国。次年,江西善后救济分署派第七工作队来县搞救济施舍。各乡、镇长如蝇逐臭,不择手段捞取救济物资。百姓所得无几,且变质食物和破旧衣衫居多。县救济院院长张有为挑拣好的救济物品私藏家中,群众多次控告,但官官相护,不了了之。 |
关键词: | 社会保障 社会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