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城县党的组织建设情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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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391
颗粒名称: 中共南城县党的组织建设情况
分类号: D2
页数: 2
页码: 101-102
摘要: 一 发展党员 二 党员教育 三 党纪检查
关键词: 中国共产党 组织建设

内容

一 发展党员 建国后,南城县党员发展工作从1950年开始。当时,还处于秘密的个别发展阶段,至1952年,才公开大量发展。特别是1953年、1954两年,随着合作化运动的深入,发展较多。至1956年4月南城县第一次党代会时,全县共有党员1786名。此后,全县各级党组织依据党章 的有关规定和“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注意将各方面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进党的组织中来,全县党员数量逐年增加,党组织不断壮大,1985年,共有正式党员6743名,预备党员448名。
   二 党员教育 1959年建立县委党校,采取短期轮训的方式,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及党在各个时期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培训对象主要是行政副局级以下的党员和非党员干部。1985年,县委党校根据培养适合现代化建设干部的需要,开办了学制为2年的党政干部中专培训班,招收学员81名。
   三 党纪检查 1951年底,成立中共南城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55年8月,纪律检查委员会改名为监察委员会。1956年4月,第一次县党代会选举产生中共南城县监察委员会。1959年6月按上级决定,将中共南城县监察委员会仍改为中共南城县委监察委员会,由一名县委副书记主持监委工作。
   1966年底至1967年,县委监委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至1977年4月,党的纪律检查由县革委政治部统一管理。1977年5月,改由县委组织部管理。1979年4月,重新设立中共南城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4年2月,改为中共南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由部委级升为副县级并设立常委会。
   纪律检查委员会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对犯错误的党员,视其所犯错误情节 轻重及认识错误、改正错误的态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从1952年至1985年,全县共处分党员804人,其中警告128人,严重警告116人,撤销党内外职务74人,留党察看166人,开除党籍320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根据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历史上的冤假错案进行平反改正,恢复了20名党员的党籍,撤销了对19名党员的党纪处分,还有5人减轻了处分。
   表4-5 全县党员概况表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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