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时期南城县行政区划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南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297
颗粒名称: 中华民国时期南城县行政区划
分类号: K9
页数: 2
页码: 43-44
摘要: 民国18年(1929年)以前,行政区划基本沿袭清制。民国18年实行保甲制,全县划分为6个区,下设29个联保,联保下设保,保下设甲。民国27年,改29个联保为29个乡(镇)。民国32年撤区,全县设27个乡(镇)。民国36年改为20个乡(镇)。民国38年,全县复设6个区,乡(镇)并为19个。
关键词: 地理沿革 地区演变

内容

民国18年(1929年)以前,行政区划基本沿袭清制。民国18年实行保甲制,全县划分为6个区,下设29个联保,联保下设保,保下设甲。民国27年,改29个联保为29个乡(镇)。民国32年撤区,全县设27个乡(镇)。民国36年改为20个乡(镇)。民国38年,全县复设6个区,乡(镇)并为19个。
   表1-3 民国时期南城县行政区划表 说明:民国18年区以下的地名均为联保名称。
   南城县全图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南城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