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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中华民国时期南城县行政区划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南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297
颗粒名称:
中华民国时期南城县行政区划
分类号:
K9
页数:
2
页码:
43-44
摘要:
民国18年(1929年)以前,行政区划基本沿袭清制。民国18年实行保甲制,全县划分为6个区,下设29个联保,联保下设保,保下设甲。民国27年,改29个联保为29个乡(镇)。民国32年撤区,全县设27个乡(镇)。民国36年改为20个乡(镇)。民国38年,全县复设6个区,乡(镇)并为19个。
关键词:
地理沿革
地区演变
内容
民国18年(1929年)以前,行政区划基本沿袭清制。民国18年实行保甲制,全县划分为6个区,下设29个联保,联保下设保,保下设甲。民国27年,改29个联保为29个乡(镇)。民国32年撤区,全县设27个乡(镇)。民国36年改为20个乡(镇)。民国38年,全县复设6个区,乡(镇)并为19个。
表1-3 民国时期南城县行政区划表 说明:民国18年区以下的地名均为联保名称。
南城县全图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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