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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南城县行政区划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南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295
颗粒名称:
南城县行政区划
分类号:
K9
页数:
13
摘要:
1.宋、元、明、清时期 2.中华民国时期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
关键词:
地理沿革
地区演变
内容
第一节宋、元、明、清时期宋朝实行乡、里、都制。县城分四隅、四关(即城内分东、南、西、北四隅,城郊分东、南、西、北四关);隅、关以外,则分5乡、31里、73都。县境西北部为太平乡,分9里,辖1至18都;西南部为雅俗乡,分5里,辖19至31都;东部为可封乡,分5里,辖32至44都;东南部为蓝田乡,分6里,辖45至59都;东北部为南城乡,分6里,辖60至73都。
明沿宋制,但稍有变更。宋以里辖都,明则以都辖里。全县分5乡、73都、235里。明万历六年(1578年)划蓝田乡56至59都、南城乡60至73都,置泸溪(今资溪)县。划出后,全县共设太平、雅俗、可封、蓝田4个乡、55个都。
清朝基本沿袭明制。但县以下以乡辖都,以都辖图。
表1-2 清朝时期南城县行政区划表道光南城鄊都图第二节中华民国时期民国18年(1929年)以前,行政区划基本沿袭清制。民国18年实行保甲制,全县划分为6个区,下设29个联保,联保下设保,保下设甲。民国27年,改29个联保为29个乡(镇)。民国32年撤区,全县设27个乡(镇)。民国36年改为20个乡(镇)。民国38年,全县复设6个区,乡(镇)并为19个。
表1-3 民国时期南城县行政区划表说明:民国18年区以下的地名均为联保名称。
南城县全图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南城解放后,废除保甲制,建立区、村人民政权。全县划为6个区:一区(城关),二区(万坊),三区(株良),四区(上唐),五区(徐家),六区(硝石)。共辖143个行政村,18个街。
1950年4月,全县改设7个区,并将城关镇(即一区)18个街并为10个,全县143个行政村改建为67个乡(镇)。
表1-4 1950年4月南城县行政区划表说明:城关镇又称一区,为县直属镇。
1952年5月,原属金溪县的黄狮及其附近14个自然村划归南城县管辖。同年8月,全县改设8个区,下辖88个乡(镇),10个街。
表1-5 1952年10月行政区划表 1953年8月,第一区改称城关镇,第七区改称第一区,第八区改称第七区。
1955年6月,各区易名:一区改称蔡王殿区,二区改称万坊区,三区改称株良区,四区改称上唐区,五区改称徐家区,六区改称硝石区,七区改称珀歼区。
1956年2月撤区并乡,全县89个乡、镇(内区级镇1个)并为40个乡、镇。合并后的乡、镇名称为:庙前乡、万坊乡、湫牛乡、岳口乡、麻源乡、聂坊乡、店前乡、株良乡、泷油乡、睦安乡、磁圭乡、水南乡、里塔乡、鲲塘乡、梧云乡、东湖乡、汾水乡、上唐镇、源头乡、新丰乡、圳上乡、湖东乡、浔溪乡、硝石镇、徐田乡、石魁乡、潭市乡、王坪乡、严和乡、竺油乡、小竺乡、姑山乡、天井源乡、世厚乡、大源乡、清源乡、黄狮乡、珀歼乡、东河乡、城关镇。
1957年2月,恢复万坊、株良、上唐、徐家、硝石5个区和城关镇的区级建制,同时划庙前、世厚、大源、天井源4个乡为县直辖乡。同年5月,撤销县直辖乡,将大源乡划归硝石区,世厚乡划归株良区,庙前乡划归万坊区,天井源乡划出蔡王殿村归城关镇,其余归上唐区。
1958年7月,修筑洪门水库,将硝石镇及其附近63个自然村全部拆迁。同年10月,成立城关、万坊、株良、上唐、徐家、洪门、龙湖7个人民公社。公社是政社合一组织,公社管理委员会既是行政机构,又是经济管理机构,区公所与公社管理委员会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公社下设管理区,管理区下设生产大队。全县共有40个管理区,175个生产大队。城关镇还设有6个居民委员会。
1959年3月,将区改称乡,实行一乡一社。乡的设置延续到“文革”初期。
1961年,将大公社划为小公社。该年10月,全县有27个公社,下辖183个生产大队。
1964年公社的规模又适当扩大,该年7月全县设22个公社。
1966年公社规模再次扩大,该年有16个公社,即:岳口、庙前、姑山、株良、睦安、水南、徐兰、上唐、新丰、徐家、浔溪、珀歼、罗坊、洪门、龙湖、城关。
1968年11月进行扩社并队,将跃进(岳口)、常青(姑山)两公社并入前进(庙前)公社,睦安、水南、徐兰三公社并入株良公社,新丰公社并入上游(上唐)公社,珀歼、浔溪两公社并入红旗(徐家)公社,洪门公社并入红湖(龙湖)公社。全县设7个公社,96个大队。
1970年8月,恢复岳口、珀歼、里塔3个公社,全县有10个公社。
1972年11月,恢复洪门、新丰、睦安、姑山、浔溪5个公社,全县设15个公社。
1979年3月,从龙湖公社划出严和片,设立严和公社,全县有16个公社。
1980年城关公社改为城关镇。
1983年9月,城关镇更名建昌镇,珀开公社易名沙洲公社,新丰公社改名新丰街公社。
1984年5月,撤销人民公社设置,重新实行乡、镇区划。同时从上唐乡划出棠下、姑余、坊头3个村,从洪门乡划出包坊、李敖、上乌石3个村,设立包坊乡。此时全县共16个乡、1个镇。
1985年3月,上唐乡、洪门乡改为上唐镇、洪门镇。同年7月,姑山乡改名麻姑山乡。该年全县设14个乡、3个乡级镇,170个村,1113个自然村,17个居民委员会(其中建昌镇10个,里塔、上唐、新丰街、洪门、株良等乡(镇)各1个,沙洲乡2个)。
表1-6 1985年各乡(镇)所属村、自然村地名表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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