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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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265
颗粒名称: 后记
页数: 2
摘要: 1981年12月14日,中共金溪县委编史修志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开始了金溪历史上第十次编修县志工作。

内容

1981年12月14日,中共金溪县委编史修志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开始了金溪历史上第十次编修县志工作。
   县志办公室成立后,立即发动县直各单位编写专业志。县属44个局级单位先后建立专志编写组,96个编写人员分批分系统举办专志编写学习班,用了一年的时间,编写出120余万字的专志资料。与此同时,我们还印发关于征集党史、县志资料通告,积极进行调查访问,广泛收集资料,先后派出100多人次,调查了10多个省、市,30多个县(市),查阅档案卷宗上万卷(册),摘抄资料400多万字,访问记录40多万字,发出函索300多件,收到复信资料10多万字。在充分占有资料的基础上,整理出《资料选编》共70期,约90万字。
   1983年1月,开始县志撰写,我们将全志12篇撰写任务分别落实到人:欧阳禄林撰写大事记、陆丙才撰写概况篇、徐克茂撰写政党和革命斗争篇、龚祜撰写政治运动和文化篇、宁联英撰写军事篇、徐克茂和吴民强撰写政权篇、赵水泉、欧阳禄林和余小康撰写经济篇、余匡义撰写群团篇、陆丙才和张昌琪撰写杂记篇、张昌琪撰写人物篇、张昌琪和刘智勋负责统稿。1983年12月,完成了近70万字下限到1981年的县志初稿。
   初稿打印出来后,即送县志编纂领导小组成员审议,并将大部分篇章分送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和核实史料。然后着手将初稿改成二稿,因办公室领导调整,加上编纂人员逐渐减少,所以至1985年末才改出第二稿。
   1986年2月,根据《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县委决定将下限延伸至1985年,同时增加办公室编纂人员。我们遵照县委的决定,在增补1982~1985年资料的同时,按照“横排门类、纵写史实、重在记叙、叙而不议”的志书体例,重新设置篇目,进行编写:徐克茂负责大事记和政党、政权、群团篇,赵水泉负责概述和地理、农业、商业、财税金融、综合管理、教育科技、文化、医药卫生、社会篇,何小平负责工交邮电、城乡建设篇,余匡义负责军事篇,张昌琪负责人物篇,陈笑涛负责社会篇中的方言部分。经过3个春秋的努力,于1988年12月完成了约计80万字的送审稿,接着我们就采取分散审稿和开小型评稿会相结合的方法对送审稿进行评审。黄苇、王田有、许怀林、朱祥清、宋友贤等省内外学者、专家和省志办秘书处长闻国器,地委秘书长芦明生,地区县志审稿小组副组长范茂芝,成员帅四维、唐萱生、黄耀波等领导以及省志办编辑周慧、喻方华参加我们的审稿会,帮助审稿。地委委员、宣传部长魏小琴,省教育学院党委办公室主任壬炯尧,省志办编辑黎传记,省志编辑室编辑刘柏修、伍常安、颜小忠、欧阳忠华、吴燮民、魏刚强、刘浪涛,地区编史办原主任杨佐经,本县籍在外地工作的王冰泉、吴文鼎、全仁经以及地区编史办、军分区军事志编辑室和抚州地区所属11个县(市)的主编或编辑寄来了评稿文章,提出了许多具体修改意见。我们根据以上领导、专家的意见和修志同行的建议,对编目又作了调整,然后分工分篇进行修改。徐克茂修改大事记和政党、政权政协、政法、民政人事、军事、群众团体、人物篇,赵水泉修改概述和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农业、商业、财税金融、综合管理、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文物胜迹、风俗宗教、方言轶事篇,何小平修改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篇,陈笑涛修改方言轶事篇中的方言部分。经过8个月的奋战,于1990年6月改写出第四稿,计78万字。最后经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和地委编史办、地区保密局、地委宣传部、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审定交付出版。
   《金溪县志》得以问世,我们要感谢各级领导的重视,感谢顾问和参加志稿评审的专家、学者、同行的指导,感谢出版部门的帮助,感谢各级档案部门和省图书馆的支持,感谢积极提供资料的干部、群众和本县籍在外地工作的同志,感谢所有为县志献过计,出过力的人们。
   由于我们学识浅陋,水平有限,加上一些历史资料欠缺,虽然反复琢磨,四易其稿,但志书中一定还有缺点、错误和遗漏,恳请读者批评指出。
   金溪县县志编纂办公室 一九九0年八月三十日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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