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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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242
颗粒名称: 三、分家
分类号: K892.4
页数: 1
摘要: 兄弟各自另立门户,称之“分家”。分家之日,父母应给诸儿各购一套锅、盆、碗、盏等炊具。分家须立“分关”,立“分关”时,父母双全,由父主持,父死,由母主持;父母双亡,由伯父或叔父主持。主持人须邀请本姓族长、母系血亲(母舅)临场公证、评议。“分关”上须载明各人所分的土地、房屋、应摊到的借贷及对父母应赡养的义务。农具、家具及杂物则当众摆出,并按质量优劣,搭配均分。为奖励长子对家庭所作的贡献,在应分的财产中……
关键词: 风俗习惯 分家 金溪县

内容

兄弟各自另立门户,称之“分家”。分家之日,父母应给诸儿各购一套锅、盆、碗、盏等炊具。分家须立“分关”,立“分关”时,父母双全,由父主持,父死,由母主持;父母双亡,由伯父或叔父主持。主持人须邀请本姓族长、母系血亲(母舅)临场公证、评议。“分关”上须载明各人所分的土地、房屋、应摊到的借贷及对父母应赡养的义务。农具、家具及杂物则当众摆出,并按质量优劣,搭配均分。为奖励长子对家庭所作的贡献,在应分的财产中要均出一部分给长子,俗称“抽长”。然后,合家聚餐。次日,兄弟即另立门户,但第一次做饭必须到父母处点火,称之“分烟”。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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